[实用新型]一种便于携带的工艺品用玻璃框有效
申请号: | 201621147079.1 | 申请日: | 2016-10-24 |
公开(公告)号: | CN206314905U | 公开(公告)日: | 2017-07-11 |
发明(设计)人: | 毛珊;彭建 | 申请(专利权)人: | 长沙市伊飞湘绣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G1/12 | 分类号: | A47G1/12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410000 湖南省*** | 国省代码: | 湖南;4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便于 携带 工艺品 玻璃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工艺品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便于携带的工艺品用玻璃框。
背景技术
目前,现阶段市面上的刺绣工艺品价格昂贵且不方便携带,不适用作为旅游纪念品,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刺绣品的推广和销售。为此,我们提供一种物美价廉且方便携带的刺绣品结构,以解决刺绣品不方便携带和造价高昂的问题。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便于携带的工艺品用玻璃框,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便于携带的工艺品用玻璃框,包括边框,所述边框上开设有方形通孔,所述边框的前侧与玻璃板的背面粘接连接,所述边框上的方形通孔内卡设有绣片,所述边框的后侧与背板的正面粘合连接,所述边框的长边两侧中部均开设有滑槽,两组所述滑槽内均卡接有相互配合使用的卡扣,两个所述卡扣的另一端均设置在两组相互平行侧板的中部上,两组所述侧板的长边底部设置在保护板的一表面两侧边缘上,所述保护板的另一侧表面中部中下端上开设有凹槽,所述凹槽内设有相互配合使用的支撑板,且凹槽的上端与支撑板的一端铰接连接,所述支撑杆撑起与保护板呈人字形,所述保护板的一端表面边缘上设有挡板,所述挡板的内侧均与两组侧板和两组卡扣的相同一端连接。
优选的,所述绣片的大小小于等于边框上设有的方形通孔,且绣片的厚度等于边框的厚度。
优选的,所述边框的长宽分别与玻璃板和背板的长宽相同。
优选的,所述保护板与侧板为一体结构,且侧板与卡扣为一体结构,所述侧板和卡扣的长度均与边框的长度相同。
优选的,所述挡板和侧板的长宽分别与整个玻璃框想靠近的一面长宽相同。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通过玻璃板和背板均与边框通过粘接的方式连接,并将绣片裱上衬布卡入其内,以及通过设有保护板、侧板和挡板,并通过滑槽与卡扣的配合使用,使得整个玻璃框在携带的过程中得以得到保护,整个玻璃框结构简单,方便装配,环保且节约资源,为人们提供了一种物美价廉且方便携带的刺绣品结构,解决刺绣品不方便携带和造价高昂的问题,同时还且具有很好的整体美观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展开后的结构正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保护板的一面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保护板的一端侧视图。
图中:1边框、2玻璃板、3绣片、4背板、5滑槽、6卡扣、7侧板、8保护板、9凹槽、10支撑杆、11挡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4,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
一种便于携带的工艺品用玻璃框,包括边框1,边框1上开设有方形通孔,边框1的前侧与玻璃板2的背面粘接连接,边框1上的方形通孔内卡设有绣片3,绣片3的大小小于等于边框1上设有的方形通孔,具有良好的稳定性,且绣片3的厚度等于边框1的厚度,边框1的后侧与背板4的正面粘合连接,且边框1的长宽分别与玻璃板2和背板4的长宽相同,边框1的长边两侧中部均开设有滑槽5,两组滑槽5内均卡接有相互配合使用的卡扣6,两个卡扣6的另一端均设置在两组相互平行侧板7的中部上。
两组侧板7的长边底部设置在保护板8的一表面两侧边缘上,保护板8与侧板7为一体结构,且侧板7与卡扣6为一体结构,侧板7和卡扣6的长度均与边框1的长度相同,使得整个玻璃框在携带过程中能够起到保护的作用,保护板8的另一侧表面中部中下端上开设有凹槽9,凹槽9内设有相互配合使用的支撑板10,且凹槽9的上端与支撑板10的一端铰接连接,支撑杆10撑起与保护板8呈人字形,打开时能够起到支撑的作用,便于摆放,保护板8的一端表面边缘上设有挡板11,挡板11的内侧均与两组侧板7和两组卡扣6的相同一端连接,且挡板11和侧板7的长宽分别与整个玻璃框相靠近的一面长宽相同,具有很好的美观性,使整个工艺品便于携带。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长沙市伊飞湘绣有限公司,未经长沙市伊飞湘绣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621147079.1/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