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可充当录音笔的蓝牙耳机有效
申请号: | 201621137807.0 | 申请日: | 2016-10-20 |
公开(公告)号: | CN206212225U | 公开(公告)日: | 2017-05-31 |
发明(设计)人: | 张鹏;张仁尊 | 申请(专利权)人: | 山东科技大学 |
主分类号: | H04R1/10 | 分类号: | H04R1/1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66590 山东***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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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充当 录音笔 蓝牙 耳机 | ||
1.一种可充当录音笔的蓝牙耳机,其特征在于:包括机身(1)、耳机听筒(2)、话筒(3)、通话模块(4)、蓝牙模块(5)、LED指示灯(6)、自拍按键(7)、接听按键(8)、录音模块(9)、录音按键(10)、固定夹(11)、音量按键(12)和USB接口(13),所述耳机听筒(2)设置于所述机身(1)正面上部,所述音量按键(12)设置于所述机身(1)右侧面,所述固定夹(11)设置于所述机身(1)左侧面,所述话筒(3)设置于所述机身(1)正面下部,所述所述机身(1)背面设置有所述接听按键(8)、所述录音按键(10)、所述自拍按键(7)和所述LED指示灯(6),所述USB接口(13)设置于所述机身(1)底端,所述机身(1)内部分别设置有所述录音模块(9)、所述通话模块(4)和所述蓝牙模块(5),所述蓝牙模块(5)分别电连接所述LED指示灯(6)和所述自拍按键(7),所述通话模块(4)分别电连接所述耳机听筒(2)、所述话筒(3)、所述蓝牙模块(5)和所述接听按键(8),所述录音模块(9)分别电连接所述话筒(3)和所述录音按键(10)。
2.根据权利要求书1所述的可充当录音笔的蓝牙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音量按键(12)呈上、下两个三角形按键。
3.根据权利要求书1所述的可充当录音笔的蓝牙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LED指示灯(6)设置于所述机身(1)背面底端。
4.根据权利要求书1所述的可充当录音笔的蓝牙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夹(11)侧面呈“S”形。
5.根据权利要求书1所述的可充当录音笔的蓝牙耳机,其特征在于:所述自拍按键(7)、所述接听按键(8)和所述录音按键(10)三者的大小形状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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