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组合式展台有效
| 申请号: | 201621135415.0 | 申请日: | 2016-10-19 |
| 公开(公告)号: | CN206403535U | 公开(公告)日: | 2017-08-15 |
| 发明(设计)人: | 邹雪锋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州枫之桥展览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47F5/00 | 分类号: | A47F5/00 |
| 代理公司: | 广州一锐专利代理有限公司44369 | 代理人: | 李新梅 |
| 地址: | 510000 广东省广***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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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组合式 展台 | ||
1.一种组合式展台,包括立于地面的展厅,其特征在于:所述展厅的中部为通透结构;所述的展厅包括设置在前侧的接待台、支撑立柱与孤形后墙板、设置在后侧的控制室以及至少一个广告板架;所述的支撑立柱为T形结构,支撑立柱两侧部分别设置有弧形加强筋,弧形加强筋两端分别与支撑立柱的顶侧部及底部连接;所述孤形后墙板的顶端具有延伸板,延伸板与支撑立柱固定连接;所述的支撑立柱上部设置有至少一根顶梁。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组合式展台,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撑立柱的底部设置有底盘。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组合式展台,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室的内侧面设置有至少一个广告栏,控制室的外侧面设置有第一宣传栏。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组合式展台,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孤形后墙板背面设置有第二宣传栏。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组合式展台,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室的内侧部设置有至少一个储物柜。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组合式展台,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孤形后墙板的内侧部设置有休息桌椅。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组合式展台,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广告板架包括广告板、用于支撑广告板的立柱以及横梁;所述的立柱的通过横梁相互固定连接,横梁尾端部与控制室顶部固定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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