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汽车遮阳装置及汽车有效
申请号: | 201620830116.2 | 申请日: | 2016-07-29 |
公开(公告)号: | CN206217609U | 公开(公告)日: | 2017-06-06 |
发明(设计)人: | 肖先党 | 申请(专利权)人: | 肖先党 |
主分类号: | B60J11/02 | 分类号: | B60J11/02 |
代理公司: | 佛山市广盈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44339 | 代理人: | 杨乐兵,傅俊朝 |
地址: | 517200 广东省河源***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汽车 遮阳 装置 | ||
1.一种汽车遮阳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收卷单元和用于固定所述第一收卷单元的第一连接部;所述第一收卷单元包括第一收卷轴和卷设于所述第一收卷轴上的第一遮阳布,所述第一遮阳布的末端固定于所述第一收卷轴;所述第一遮阳布的前端设有用于固定所述第一遮阳布的第一卡接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遮阳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收卷单元包括第一滚珠式超越离合器,所述第一滚珠式超越离合器装于所述第一收卷轴。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汽车遮阳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第二收卷单元和用于固定所述第二收卷单元的第二连接部;所述第二收卷单元包括第二收卷轴、第二滚珠式超越离合器和卷设于所述第二收卷轴上的第二遮阳布,所述第二滚珠式超越离合器装于所述第二收卷轴,所述第二遮阳布的末端固定于所述第二收卷轴;所述第二遮阳布的前端设有用于固定所述第二遮阳布的第二卡接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汽车遮阳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收卷轴为拉珠式收卷轴,所述第一收卷轴的两端分别设有控制器和穿过所述控制器的拉珠链,所述拉珠链与所述第一遮阳布前端的两侧部固定。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汽车遮阳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收卷单元还包括第一电机、第二电机、第一拉珠链轴和第二拉珠链轴,所述第一电机与所述第一拉珠链轴传动连接,所述第二电机与所述第二拉珠链轴传动连接;所述拉珠链的两端分别固定于所述第一拉珠链轴和所述第二拉珠链轴。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汽车遮阳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遮阳布轨道和用于支撑所述遮阳布轨道的若干支撑柱,所述遮阳布轨道具有凹槽,所述第一遮阳布的前端设有固定杆,所述固定杆的两端置于所述遮阳布轨道的所述凹槽中。
7.一种汽车,其特征在于,包括设置于所述汽车上部的汽车遮阳装置,所述汽车遮阳装置为权利要求1-6任一项所述的汽车遮阳装置;所述汽车遮阳装置的第一连接部固定安装于所述汽车车顶上部,所述第一卡接部卡装于所述汽车的前挡风玻璃的下端。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汽车,其特征在于,所述汽车遮阳装置的第一遮阳布与所述前挡风玻璃的距离为10-15厘米。
9.一种汽车,其特征在于,包括设置于所述汽车上部的汽车遮阳装置,所述汽车遮阳装置包括第一收卷单元、用于固定所述第一收卷单元的第一连接部,以及第二收卷单元、用于固定所述第二收卷单元的第二连接部;
所述第一收卷单元包括第一收卷轴、第一滚珠式超越离合器和卷设于所述第一收卷轴上的第一遮阳布,所述第一滚珠式超越离合器装于所述第一收卷轴,所述第一遮阳布的末端固定于所述第一收卷轴;所述第一遮阳布的前端设有用于固定所述第一遮阳布的第一卡接部;
所述第二收卷单元包括第二收卷轴、第二滚珠式超越离合器和卷设于所述第二收卷轴上的第二遮阳布,所述第二滚珠式超越离合器装于所述第二收卷轴,所述第二遮阳布的末端固定于所述第二收卷轴;所述第二遮阳布的前端设有用于固定所述第二遮阳布的第二卡接部;
所述第一连接部固定安装于所述汽车车顶上部,所述第一卡接部卡装于所述汽车的前挡风玻璃的下端;所述第二连接部固定安装于所述汽车车顶上部,所述第二卡接部卡装于所述汽车的后挡风玻璃的下端。
10.一种汽车,其特征在于,包括设置于所述汽车上部的汽车遮阳装置,所述汽车遮阳装置包括第一收卷单元和用于固定所述第一收卷单元的第一连接部;
所述第一收卷单元包括第一收卷轴、第一电机、第二电机、第一拉珠链轴和第二拉珠链轴和卷设于所述第一收卷轴上的第一遮阳布;所述第一电机与所述第一拉珠链轴传动连接,所述第二电机与所述第二拉珠链轴传动连接,所述第一遮阳布的末端固定于所述第一收卷轴;
所述第一收卷轴为拉珠式收卷轴,所述第一收卷轴的两端分别设有控制器和穿过所述控制器的拉珠链,所述拉珠链与所述第一遮阳布前端的两侧部固定;所述拉珠链的两端分别固定于所述第一拉珠链轴和所述第二拉珠链轴;
所述第一收卷轴设于所述汽车的后部,所述第一电机与所述第一拉珠链轴设于所述汽车的后端;所述第二电机与所述第二拉珠链轴设于所述汽车的前端;所述第一电机和所述第二电机均与所述汽车的蓄电池电连接。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肖先党,未经肖先党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620830116.2/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