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带有充电宝的手机支架有效
申请号: | 201620068959.3 | 申请日: | 2016-01-25 |
公开(公告)号: | CN205320128U | 公开(公告)日: | 2016-06-15 |
发明(设计)人: | 何佳耀;颜磊;李秋樊;何彦虎 | 申请(专利权)人: | 湖州职业技术学院 |
主分类号: | H04M1/11 | 分类号: | H04M1/11;H04M1/21 |
代理公司: | 杭州浙科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33213 | 代理人: | 吴秉中 |
地址: | 313000 浙***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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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带有 充电 手机 支架 | ||
1.带有充电宝的手机支架,由相互配合的充电宝(1)、金属软管(2)及T型架(3)连接而成,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宝(1)正面设有手机容纳槽(11),所述手机容纳槽(11)包括左侧壁(111)、右侧壁(112)及下侧壁(113),所述左侧壁(111)内壁上设有USB插头(12),所述右侧壁(112)与充电宝(1)滑动配合,所述右侧壁(112)中部设有能够穿过耳机的通孔(13),右侧壁(112)左下方设有能够固定右侧壁(112)的固定按钮(14),所述充电宝背面配合设有圆弧形套体(4),所述圆弧形套体(4)上配合设有蝴蝶螺丝(41),所述充电宝(1)右侧设有双头螺栓(17),所述金属软管(2)一侧与充电宝(1)上的双头螺栓(17)配合连接,另一侧与T型架(3)上的硬质支撑杆固定连接,所述T型架(3)的下部为夹持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有充电宝的手机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左侧壁(111)与下侧壁(113)与充电宝(1)为一体结构。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有充电宝的手机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属软管(2)充电宝(1)的配合端设有双头螺母(171)。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有充电宝的手机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下侧壁(113)的右部上表面设有第一组滑槽(15),相应的右侧壁(112)底部设有与第一组滑槽(15)配合使用的第一组滑块(151),所述充电宝(1)正面右部设有第二组滑槽(16),相应的右侧壁(112)后部设有与第二组滑槽(16)配合使用的第二组滑块(161)。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有充电宝的手机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圆弧形套体(4)与充电宝(1)滑动配合。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带有充电宝的手机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充电宝(1)左侧壁外表面从上到下依次设有光照灯、USB充电端口、红色指示灯、绿色指示灯及电源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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