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即时通讯中定时提醒消息的处理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611194505.1 | 申请日: | 2016-12-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8234279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6-29 |
发明(设计)人: | 不公告发明人 | 申请(专利权)人: | 青岛祥智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L12/58 | 分类号: | H04L12/58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266100 山东省青岛***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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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接收方 定时提醒 发送确认消息 回复 即时通讯 通信消息 发送方 定时器 即时通讯工具 消息收发机制 发送方通知 设置定时器 会话窗口 内容查找 消息要求 预设方式 客户端 备忘 浏览 | ||
1.一种即时通讯中定时提醒消息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在即时通讯工具的会话窗口设置定时器模块,所述定时器模块主要为通信消息的接收方设定定时提醒和/或指定回复内容;
发送方在会话窗口利用定时器模块新建定时消息并指定接收方,所述定时消息包含通信消息和定时器;
接收即时消息,并判断所述即时消息中是否包含定时器;
若所述即时消息中包含定时器,则在呈现所述即时消息时提醒用户所述即时消息包含指定回复时间和/或指定回复内容,同时启动所述定时器;
接收方在客户端收到定时消息后,根据消息要求回复发送方,如果发送方认为接收方回复的通信消息满足要求,则发送确认消息至接收方,取消定时提醒;如果发送方认为接收方回复的通信消息不满足要求,则不发送确认消息至接收方,接收方定时器按照预设方式继续进行定时提醒。
所述定时消息中的定时器仅能由通信消息发送方取消。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即时通讯中定时提醒消息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在呈现所述即时消息时提醒用户的方式包括如下任意一种或多种的组合:
用不同于呈现常规即时消息的颜色或方式来呈现所述定时删除属性的即时消息;或者,
在消息开头或结尾处插入警示性标记,以提示用户所述即时消息将被定时删除;或者,
通过弹出提示框的方式提醒用户所述即时消息将被定时删除。
3.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即时通讯中定时提醒消息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在呈现所述即时消息时提醒用户的时机为:
若所述接收方终端未解锁,则在屏幕上以横幅方式显示所述即时消息的同时显示提醒标记;和/或,
若所述即时消息软件处于当前使用状态,则在聊天界面上显示所述即时消息的同时显示提醒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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