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基于3D投影的无人售货机在审
申请号: | 201611188788.9 | 申请日: | 2016-12-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6652192A | 公开(公告)日: | 2017-05-10 |
发明(设计)人: | 高维松 | 申请(专利权)人: | 天津逐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7F11/00 | 分类号: | G07F11/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300384 天津市南开区*** | 国省代码: | 天津;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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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基于 投影 无人 售货 | ||
1.基于3D投影的无人售货机,其特征在于,自动售货机包括售货机主体以及商品展示机,售货机主体包括箱体以及置于箱体内的多个售货格子,每一个售货格子的开口处有可动的透明挡板和控制透明挡板开闭的电子锁,并标有二维码。所述售货机主体还包括电子锁控制装置。所述自动售货机还包括无线信号收发装置,所述无线信号收发装置分别与所述电子锁控制装置、3D投影装置连接。所述电子锁控制装置与每一个所述售货格子的电子锁连接,商品展示机设置有商品展示窗口以及3D投影装置,3D投影装置用于在商品展示窗口中形成与出售的商品对应的3D投影装置通过专门的商品展示窗口釆用3D投影的方式,可以对顾客选中的商品进行展示,顾客可以全面地观察商品,提高了用户体验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动售货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售货格子内部设置有一个或多个将所述售货格子分隔为多个隔间的隔板以及控制隔板打开的隔板控制装置,所述隔板控制装置与所述无线信号收发装置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自动售货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售货格子还包括传送带,所述传送带设置于所述售货格子内侧的底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动售货机,其特征在于,所述箱体未设置所述开口的其他侧面贴有出售的虚拟商品的发光图片和购买该虚拟商品的第二二维码。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自动售货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图片还设置有可擦写的发光价格标签。
6.一种自动售货方法,其特征在于,应用于自动售货系统,所述自动售货系统包括移动终端、服务器以及如权利要求1-5任意一项所述的自动售货机,所述方法包括:
所述无线信号收发装置接收所述服务器发送的播放3D影像的播放指令,所述播放指令是移动终端扫描所述自动售货机上的二维码后通过所述服务器发送的;
所述3D投影装置根据所述播放指令形成与所述移动终端扫描的二维码对应的商品的3D投影装置于所述商品展示窗口;
所述无线信号收发装置接收所述服务器发送的开启电子锁的控制指令,所述控制指令是所述移动终端通过服务器完成对商品的购买之后,由所述服务器发送的;
所述电子锁控制装置控制装有已经被购买的商品的售货格子的电子锁开启。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自动售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经过预设的第一等待时间后,所述电子锁控制装置关闭已经开启的所述电子锁。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自动售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指令包括购买的商品的数量,所述方法还包括:所述隔板控制装置根据所述控制指令打开已经被购买的商品所在的售货格子内对应数量的隔板。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自动售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还包括:经过预设的第二等待时间后,所述传送带将所述售货格子其他所述隔间内的商品向所述开口方向传送。
10.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自动售货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3D投影装置根据所述播放指令形成与所述移动终端扫描的二维码对应的商品的3D投影装置于所述商品展示窗口,
包括:所述3D投影装置根据所述播放指令形成实物商品的3D投影装置于所述商品展示窗口;或所述3D投影装置根据所述播放指令形成虚拟商品的3D投影装置于所述商品展示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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