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虚拟形象之间互动的方法、终端及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611161850.5 | 申请日: | 2016-12-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8234276B | 公开(公告)日: | 2020-01-14 |
发明(设计)人: | 李斌;陈晓波;陈郁;易薇 | 申请(专利权)人: | 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L12/58 | 分类号: | H04L12/58;H04L29/06;G06T13/40;G06T19/00 |
代理公司: | 44300 深圳翼盛智成知识产权事务所(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黄威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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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虚拟形象 终端 互动 行为特征数据 聊天数据 终端及系统 互动场景 终端显示 需要互动 服务器 渲染 | ||
1.一种虚拟形象之间互动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终端获取互动场景;
所述第一终端将需要互动的虚拟形象渲染至所述互动场景中显示,需要互动的虚拟形象由对应终端扫描各自用户面部,获取各自用户的面部特征数据及面部贴图,并将获取的面部特征数据及面部贴图融合至预设的虚拟形象模型的面部建立;
所述第一终端通过实时数据采集获取第一用户的实时聊天数据及行为特征数据,所述第一用户为所述第一终端的用户;
所述第一终端将所述第一用户的实时聊天数据及行为特征数据作用于所述第一终端显示的虚拟形象上,包括:所述第一终端将所述第一用户的行为特征数据作用于所述第一用户对应的虚拟形象模型的对应位置,或者所述第一终端将所述第一用户的行为特征数据分别作用于所述第一用户对应的虚拟形象模型的对应位置和第二用户对应的虚拟形象模型的对应位置,所述第二用户为第二终端的用户;
所述第一终端通过服务器将所述第一用户的实时聊天数据及行为特征数据发送给所述第二终端,以使得所述第二终端将所述第一用户的实时聊天数据及行为特征数据作用于所述第二终端显示的虚拟形象上,包括:所述第二终端将所述第一用户的行为特征数据作用于所述第一用户对应的虚拟形象模型的对应位置,或者所述第二终端将所述第一用户的行为特征数据分别作用于所述第一用户对应的虚拟形象模型的对应位置和所述第二用户对应的虚拟形象模型的对应位置,以实现虚拟形象之间的互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终端获取互动场景包括:
所述第一终端从所述服务器获取预设位置的街景图像,将所述街景图像作为所述互动场景。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终端获取互动场景包括:
所述第一终端从存储中获取采用预设元素构建的虚拟场景图像,将所述虚拟场景图像作为所述互动场景。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终端获取互动场景包括:
所述第一终端通过摄像头采集实景图像,将所述实景图像作为所述互动 场景。
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任意一项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需要互动的虚拟形象包括第一虚拟形象和第二虚拟形象,所述第一虚拟形象为所述第一用户建立的虚拟形象,所述第二虚拟形象为所述第二用户建立的虚拟形象。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终端将所述第一用户的实时聊天数据作用于所述第一终端显示的虚拟形象上具体为:
所述第一终端将所述第一用户的实时聊天数据作用于所述第一终端显示的第一虚拟形象上;
所述第二终端将所述第一用户的实时聊天数据作用于所述第二终端显示的第一虚拟形象上。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当所述行为特征数据为面部表情数据时,所述第一终端将所述第一用户的行为特征数据作用于所述第一终端显示的虚拟形象上具体为:
所述第一终端将所述面部表情数据作用于所述第一终端显示的第一虚拟形象上;
所述第二终端将所述面部表情数据作用于所述第二终端显示的第一虚拟形象上。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当所述行为特征数据为独立肢体动作数据时,所述第一终端将所述第一用户的行为特征数据作用于所述第一终端显示的虚拟形象上具体为:
所述第一终端将所述独立肢体动作数据作用于所述第一终端显示的第一虚拟形象上;
所述第二终端将所述独立肢体动作数据作用于所述第二终端显示的第一虚拟形象上。
9.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当所述行为特征数据为交互肢体动作数据时,所述第一终端将所述第一用户的行为特征数据作用于所述第一终端显示的虚拟形象上具体为:
所述第一终端将所述交互肢体动作数据作用于所述第一终端显示的第一虚拟形象和第二虚拟形象上;
所述第二终端将所述交互肢体动作数据作用于所述第二终端显示的第一虚拟形象和第二虚拟形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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