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智慧乡村旅游服务平台在审
申请号: | 201611152277.1 | 申请日: | 2016-12-14 |
公开(公告)号: | CN106600481A | 公开(公告)日: | 2017-04-26 |
发明(设计)人: | 周道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成都中科大旗软件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50/14 | 分类号: | G06Q50/14 |
代理公司: | 成都行之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51220 | 代理人: | 冯龙 |
地址: | 610000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 | 国省代码: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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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智慧 乡村 旅游服务 平台 | ||
1.一种智慧乡村旅游服务平台,其特征在于,所述平台包括:
基础设施层,所述基础设施层包括通讯网络和硬件器件,基础设施层用于为平台提供基础支撑和运行环境;
数据资源层,所述数据资源层包括:基础信息数据、业务信息数据、地理信息数据、文件数据;数据资源层用于为平台提供信息数据支撑;
应用支撑层,所述应用支撑层包括多种中间件,用于保障数据交互;
业务应用层,所述业务应用层用于用户在平台上进行乡村旅游业务处理;
信息服务层,所述信息服务层用于用户与平台建立数据交互;其中,用户通过信息服务层与业务应用层建立连接,进行乡村旅游业务;业务应用层通过应用支撑层与数据资源层建立连接进行数据交互。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慧乡村旅游服务平台,其特征在于,所述应用支撑层包括:信息推送与数据共享所需的消息中间件,基于GIS进行图形化展示的GIS中间件,以及数据管理、展示控制、报表中间件。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慧乡村旅游服务平台,其特征在于,所述信息服务层基于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网络,利用电脑、电视、移动智能终端,向各级旅游主管部门、涉旅部门、乡村旅游企业、旅游从业人员及游客提供日常监管、信息咨询、在线预订及评价、导游导览服务。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慧乡村旅游服务平台,其特征在于,所述业务应用层具体包括:
数据管理模块,用于用户对区域乡村旅游基础数据、企业数据的录入管理,对区域乡村旅游企业GIS信息的管理,对区域乡村旅游企业的运行监管和数据分析;
GDS模块,用于向数据中心提供原始数据,并向平台应用提供分类数据;
商家模块,用于上传乡村旅游产品介绍资料;录入促销活动信息;查看用户订单;进行数据统计;
客户关系管理模块,用于对咨询用户、下单用户进行管理,通过数据分析模式对客户进行大数据分析,挖掘客户消费数据;
微营销模块,用于建立乡村旅游景区微信公众平台、WAP微网站及微门户,通过微营销模块发布乡村旅游企业产品信息;
消费验证模块,基于消费验证模块,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购买乡村旅游景区产品的用户获得二维码,通过扫二维码的方式进行验证;商户通过消费验证模块对本企业的用户消费情况进行查询和汇总;
游客模块,用于游客通过游客模块获得乡村旅游景区上传的各类产品信息,获得景区正在进行的各类促销活动信息,游客通过游客模块能够进行在线交易和评价能够进行导游、导览和导航。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智慧乡村旅游服务平台,其特征在于,通过微营销模块发布乡村旅游企业产品信息,具体包括:
步骤1:输入乡村旅游景区商家的上线产品信息、营销计划信息及服务内容信息;
步骤2:根据步骤1输入的信息,向平台提出接入申请,提供景区基础资料信息、产品资料信息、营销计划信息;
步骤3:平台根据乡村旅游景区商家提供的信息建立景区对应账户,分配相应资源,提供对应的服务内容;
步骤4:景区产品上线,结合景区的营销计划,通过平台对上线景区发布营销宣传信息;
步骤5:乡村旅游景区商家通过平台获得游客预订信息、游客反馈意见信息。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慧乡村旅游服务平台,其特征在于,所述业务信息数据具体包括:政务信息数据、涉旅企业数据、旅游行业运行数据、OTA数据、移动运营商数据。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智慧乡村旅游服务平台,其特征在于,所述地理信息数据包括:行政区划数据、PIO数据、业务图层数据。
8.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智慧乡村旅游服务平台,其特征在于,所述GDS模块与OTA运营商建立连接,获得OTA运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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