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花田用中药复合型除草剂在审
申请号: | 201611150863.2 | 申请日: | 2016-12-14 |
公开(公告)号: | CN106719953A | 公开(公告)日: | 2017-05-31 |
发明(设计)人: | 黄建忠 | 申请(专利权)人: | 安徽扬子化工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01N65/48 | 分类号: | A01N65/48;A01N37/22;A01N31/12;A01N47/30;A01P1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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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种花 中药 复合型 除草剂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花田用中药复合型除草剂。
背景技术
目前,农业种植中,往往需要用到除草剂对农作物进行清理,杂草因其生长快速,很容易对农作物造成影响,而现有的除草剂在使用过程中往往存在除草效率低下等缺点,如果频繁使用则会导致经济成本增大,给人们带来更为繁重的经济负担,不利于人们的长期使用。
发明内容
为了克服上述现有技术的缺陷,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花田用中药复合型除草剂。
本发明是采取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一种花田用中药复合型除草剂,由以下按照重量份数的原料组成:相思子5~25份,姜黄2~14份,花椒3~15份,黄芪5~25份,断肠草1~9份,夹竹桃叶6~26份,金银花1~9份,敌草隆6~16份,接骨木4~16份,丙草胺8~16份,乙醇5~25份,表面活性剂7~21份,二氯苯酚6~16份,异丙隆8~16份。
上述的一种花田用中药复合型除草剂,由以下按照重量份数的原料组成:相思子5~20份,姜黄2~12份,花椒3~12份,黄芪5~22份,断肠草1~7份,夹竹桃叶6~24份,金银花1~7份,敌草隆6~14份,接骨木4~12份,丙草胺8~12份,乙醇5~22份,表面活性剂7~18份,二氯苯酚6~12份,异丙隆8~14份。
上述的一种花田用中药复合型除草剂,由以下按照重量份数的原料组成:相思子15份,姜黄8份,花椒9份,黄芪15份,断肠草5份,夹竹桃叶16份,金银花5份,敌草隆11份,接骨木10份,丙草胺12份,乙醇15份,表面活性剂14份,二氯苯酚11份,异丙隆12份。
综上所述本发明具有以下有益效果:本发明具有较好的经济成本以及除杂草能力,长期使用会有效的提高清除杂草的效率,且方便人们的使用。
具体实施方式
一种花田用中药复合型除草剂,由以下按照重量份数的原料组成:相思子5~25份,姜黄2~14份,花椒3~15份,黄芪5~25份,断肠草1~9份,夹竹桃叶6~26份,金银花1~9份,敌草隆6~16份,接骨木4~16份,丙草胺8~16份,乙醇5~25份,表面活性剂7~21份,二氯苯酚6~16份,异丙隆8~16份。
上述的一种花田用中药复合型除草剂,由以下按照重量份数的原料组成:相思子5~20份,姜黄2~12份,花椒3~12份,黄芪5~22份,断肠草1~7份,夹竹桃叶6~24份,金银花1~7份,敌草隆6~14份,接骨木4~12份,丙草胺8~12份,乙醇5~22份,表面活性剂7~18份,二氯苯酚6~12份,异丙隆8~14份。
上述的一种花田用中药复合型除草剂,由以下按照重量份数的原料组成:相思子15份,姜黄8份,花椒9份,黄芪15份,断肠草5份,夹竹桃叶16份,金银花5份,敌草隆11份,接骨木10份,丙草胺12份,乙醇15份,表面活性剂14份,二氯苯酚11份,异丙隆12份。
本发明具有较好的经济成本以及除杂草能力,长期使用会有效的提高清除杂草的效率,且方便人们的使用。
以上所述是本发明的实施例,故凡依本发明申请范围所述的构造、特征及原理所做的等效变化或修饰,均包括于本发明专利申请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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