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保健型空气清新剂在审
| 申请号: | 201611088572.5 | 申请日: | 2016-12-01 |
| 公开(公告)号: | CN108126494A | 公开(公告)日: | 2018-06-08 |
| 发明(设计)人: | 刘更新 | 申请(专利权)人: | 青岛赛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B01D53/78 | 分类号: | B01D53/78;B01D53/72;A61L9/013;A61L101/56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266000 山东省***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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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空气清新剂 薄荷提取物 尼古丁分解 细辛挥发油 浮尘净化 净化空气 室内空气 无毒无害 异味去除 化工产品 白菊花 丙二醇 分解剂 挥发油 苏合香 提取物 烟焦油 乙醇 冰片 祛病 | ||
一种保健型空气清新剂,属于化工产品技术领域。本发明由以下物质制成:乙醇20‑32份,烟焦油分解剂0.5‑1.5份,尼古丁分解剂0.3‑2份,丙二醇0.2‑2份,薄荷提取物0.50‑0.85份,冰片0.1‑0.6份,苏合香提取物1‑3份,细辛挥发油0.3‑0.7份,白菊花挥发油0.2‑0.6份。本发明保健空气清新剂具有气味自然、无毒无害、净化空气、祛病保健的效果,广泛适用于室内空气的异味去除和浮尘净化。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保健型空气清新剂,属于化工产品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研究发现,甲醛可溶于水,一旦水分蒸发,甲醛又逐渐被释放到空气中。因此,水对甲醛的去除只是暂时的。但是有些空气清新剂在喷洒到室内后,室内的甲醛浓度的下降趋势比水要明显和持久。空气清新剂对其他空气无机污染物(氨、二氧化硫、硫化氢)的净化效果与甲醛类似,但对多数有机污染物(苯、二甲苯)几乎没有净化作用。空气清新剂通过散发香味来掩盖异味,减轻人们对异味不舒服的感觉,同时对空气中其他空气无机污染物如氨、二氧化硫、硫化氢等,具有净化效果。然而,欧洲消费者组织BEUC对76种家用空气清新剂进行了测试,结果发现大多数纯有机组分的空气清新剂中均含有众所周知的有毒物质,如乙醛或苯乙烯类刺激呼吸道、诱发过敏甚至具有潜在致癌性的物质,甚至还含有甲醛和苯。
有烟草气味的地方,就有烟草残留物,有烟草残留物就必然有“三手烟”的危害。亚硝胺具有极高的致癌作用,针对“三手烟”的特点,研制出完全消灭烟碱、烟焦油残留物的特种破坏剂,该技术具有靶向功能,在空气中可追随尼古丁残留物,并迅速把它分解,是专门清除尼古丁、烟焦油残留物的清洁剂,是吸烟场所必不可少的空气清洁剂,使被污染的环境可再现大自然的清洁。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保健型空气清新剂,克服了上述缺陷。
本发明保健型空气清新剂由以下重量份的物质制成:乙醇20-32份,烟焦油分解剂0.5-1.5份,尼古丁分解剂0.3-2份,丙二醇0.2-2份,薄荷提取物0.50-0.85份,冰片0.1-0.6份,苏合香提取物1-3份,细辛挥发油0.3-0.7份,白菊花挥发油0.2-0.6份。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以纯天然药用植物提取物代替传统有机组分,不仅避免了有机组分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对身体产生的危害,同时还具备生药的祛病保健的功效;采用最有效的破坏剂迅速分解尼古丁和烟焦油,使吸烟者和被动吸烟者最大限度减少对身体的危害;本发明保健空气清新剂具有气味自然、无毒无害、净化空气、祛病保健的效果,广泛适用于室内空气的异味去除和浮尘净化。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技术方案详细叙述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
乙醇32份,烟焦油分解剂1.5份,尼古丁分解剂2份,丙二醇2份,薄荷提取物0.85份,冰片0.6份,苏合香提取物3份,细辛挥发油0.7份,白菊花挥发油0.6份。
实施例2
乙醇20份,烟焦油分解剂0.5份,尼古丁分解剂0.3份,丙二醇0.2份,薄荷提取物0.5份,冰片0.1份,苏合香提取物1份,细辛挥发油0.3份,白菊花挥发油0.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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