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手机未接来电多功能强制性提醒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611048244.2 | 申请日: | 2016-11-22 |
公开(公告)号: | CN106713615A | 公开(公告)日: | 2017-05-24 |
发明(设计)人: | 颜颢;陈俊 | 申请(专利权)人: | 扬州芯云智能系统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M1/725 | 分类号: | H04M1/725 |
代理公司: | 南京钟山专利代理有限公司32252 | 代理人: | 李小静 |
地址: | 225000 江苏省扬州市***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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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手机 来电 多功能 强制性 提醒 方法 | ||
1.手机未接来电多功能强制性提醒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
(1)预设手机所处的环境参数、强制提醒触发事件及强制提醒动作的参数;
(2)根据不同的所述环境参数,设置对应的强制提醒模式,所述强制提醒模式中包括至少一个所述强制提醒动作;
(3)当发生所述强制提醒触发事件时,若手机实时获取的环境参数与预设的环境参数吻合,则启动对应的所述强制提醒模式中的所述强制提醒动作;
(4)当所述强制提醒动作完成后,自动恢复到原先设定的情景模式。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1)中所述强制提醒触发事件为:
所述手机在预设时间内未接同一电话号码的来电次数多于两次。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1)中所述预设环境参数包括:
手机的地理位置信息、发生所述强制提醒触发事件的时间段信息和手机携带状态信息。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预设的所述手机的地理位置信息为手机机主住房的地理位置,手机的实时地理位置由预设于手机的GPS获得;
预设的所述时间段信息包括白天时间段和黑夜时间段,手机的实时时间由预设于手机的时钟获得;
预设的所述手机携带状态信息包括手机在机主身上和手机不在机主身上两种状态,手机的实时携带状态由预设于手机的红外人体感应器获得。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当手机的GPS获得的实时地理位置与预设的手机机主住房的地理位置不一致,且所述红外人体感应器探测到手机不在机主身上,且手机时钟处于白天时间段,对应为第一强制提醒模式,所述第一强制提醒模式包括如下强制提醒动作:持续响铃,或持续响铃及震动;
当手机的GPS获得的实时地理位置与预设的手机机主住房的地理位置不一致,且所述红外人体感应器探测到手机不在机主身上,且手机时钟处于黑夜时间段,对应为第二强制提醒模式,所述第二强制提醒模式包括如下强制提醒动作:闪光灯及背光灯常亮且持续响铃,或闪光灯及背光灯常亮且持续响铃及震动;
当手机的GPS获得的实时地理位置与预设的手机机主住房的地理位置不一致,且所述红外人体感应器探测到手机在机主身上,且手机时钟处于白天时间段,对应为第三强制提醒模式,所述第三强制提醒模式包括如下强制提醒动作:持续震动,或持续震动及响铃;
当手机的GPS获得的实时地理位置与预设的手机机主住房的地理位置不一致,且所述红外人体感应器探测到手机在机主身上,且手机时钟处于黑夜时间段,对应为第四强制提醒模式,所述第四强制提醒模式包括如下强制提醒动作:持续震动,或持续震动及响铃且闪光灯及背光灯常亮;
当手机的GPS获得的实时地理位置与预设的手机机主住房的地理位置一致,且所述红外人体感应器探测到手机不在机主身上,且手机时钟处于白天时间段,对应为第五强制提醒模式,所述第五强制提醒模式包括如下强制提醒动作:持续响铃,或持续响铃及震动;
当手机的GPS获得的实时地理位置与预设的手机机主住房的地理位置一致,且所述红外人体感应器探测到手机不在机主身上,且手机时钟处于黑夜时间段,对应为第六强制提醒模式,所述第六强制提醒模式包括如下强制提醒动作:闪光灯及背光灯常亮且持续响铃,或闪光灯及背光灯常亮且持续响铃及震动;
当手机的GPS获得的实时地理位置与预设的手机机主住房的地理位置一致,且所述红外人体感应器探测到手机在机主身上,且手机时钟处于白天时间段,对应为第七强制提醒模式,所述第七强制提醒模式包括如下强制提醒动作:持续震动,或持续震动及响铃;
当手机的GPS获得的实时地理位置与预设的手机机主住房的地理位置一致,且所述红外人体感应器探测到手机在机主身上,且手机时钟处于黑夜时间段,对应为第八强制提醒模式,所述第八强制提醒模式包括如下强制提醒动作:闪光灯及背光灯常亮且持续响铃,或闪光灯及背光灯常亮且持续响铃及震动。
6.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响铃的持续时间及音量、所述震动的持续时间和所述闪光灯及背光灯的点亮时间的所述强制提醒动作参数均可根据手机所处的环境自适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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