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基于同城快递轻应用界面的信息采集录入方法及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611022557.0 | 申请日: | 2016-11-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6709779B | 公开(公告)日: | 2020-08-11 |
发明(设计)人: | 张丽秀;方耀全;李汉杰;周超;吴为龙;肖巍;王小兰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支付界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Q30/06 | 分类号: | G06Q30/06;G06Q10/08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君胜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4268 | 代理人: | 王永文;刘文求 |
地址: | 518055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西丽***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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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基于 快递 应用 界面 信息 采集 录入 方法 系统 | ||
1.一种基于同城快递轻应用界面的信息采集录入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步骤A,商户平台根据接收到的用户终端发出寄件或者收件的指令或者直接发送统一格式的电子信息采集表单界面的超链接给用户终端;
步骤B,当用户终端收到所述超链接后通过直接调用历史收件信息查询是否已经存在收件信息或者自动定位以及手动输入收件信息并保存;
步骤C,当商户平台接收到用户的收件信息表单后,根据用户的收件信息自动控制呼叫或选择预先建立连接的快递公司进行收件并发货;
步骤D,当快递公司完成下单后,将用户的运单信息保存在信息管理系统后台中,对用户数据进行统一管理和分析;
用户终端发出寄件的指令的情况包括:用户完成商品选购和直接通过微商进行下单;
所述步骤C具体包括:
C1,当电子信息采集表单界面的超链接创建后,分享发送到快递公司结点,然后由快递公司结点分享转发给商户结点;
C2,当商户收到表单信息后,转发给用户结点或者群发给其他用户,当客户端填完向商户提交后,商户获取到用户的地址并呼叫快递公司后,商户完成与用户之间的交易环节;
所述步骤D具体包括:
D1,当快递公司根据下单数据信息进行收件完成发货后,将快递公司的运单信息最终保存在信息管理系统后台中;
D2,信息管理系统开发运营商对信息管理系统后台中的用户数据进行挖掘和分析,根据用户数据的分类进行对应商品和资讯的推送;
所述电子信息采集表单格式采用免安装界面实现方式;所述电子信息采集表单界面超链接由快递信息化平台统一生成并发行,所述超链接内容为信息采集表单界面,每个所述超链接具有唯一标识区分每个用户;
所述电子信息采集表单界面的组成为:最上面是广告栏,顾客界面将上级分享商户作为发件人,商户界面显示寄件商和快递公司、收件人姓名电话,收件地址,备注信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基于同城快递轻应用界面的信息采集录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同城快递轻应用界面的信息采集录入方法还包括:
电子信息采集表单界面的超链接由信息化系统平台创建后推送给用户,用户填写好收件信息后信息化系统平台将用户的地址信息自动转发给快递公司,快递公司转发给商户,商户联系用户完成交易并通知快递公司给用户下单发货,或者快递公司通过商户直接购买货物之后发送给用户。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基于同城快递轻应用界面的信息采集录入方法,其特征在于,快递费采用快递月结或代购模式,快递公司将表单转发分享给微商或微信用户;商户或者微商采用广告促销模式,将商品链接转发给用户以及潜在用户;用户在朋友圈和其他用户相互转发进行推荐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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