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用于大厚度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物保护的检漏沟在审
申请号: | 201610847792.5 | 申请日: | 2016-09-23 |
公开(公告)号: | CN106638695A | 公开(公告)日: | 2017-05-10 |
发明(设计)人: | 施曼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航空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2D29/12 | 分类号: | E02D29/12;E03F3/00 |
代理公司: | 中国航空专利中心11008 | 代理人: | 陈宏林 |
地址: | 北京市西城***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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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厚度 湿陷性 黄土 地区 建筑物 保护 检漏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是一种用于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物保护的检漏沟,属于固定构筑物技术领域。该检漏沟能够快速检测到检漏沟内管道跑冒滴漏的现象。
背景技术
国家规范中,检漏管沟(以下简称检漏沟)是在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物保护范围之内设置的埋地给排水管沟,它能够起到便于发现和排除敷设在建筑物保护范围之内的给排水埋地管道漏水现象,并能够对管道进行维护检修。根据不同防水要求,可采用不同防水等级的检漏沟,但都不得渗漏、必须有一定的坡度(宜大于0.02)、不得借用其他建筑物和设备基础、检漏井壁等作为沟壁。宽度不得小于600mm。当管道较多且集中敷设时,可采用半通行管沟或通行管沟。
检漏井作为检漏沟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在检漏沟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检漏井是用于检查敷设在室内外检漏沟或套管内的给排水管道是否有水渗漏到井室内的井,包括一个低于检漏沟沟底300mm的集水坑。现阶段湿陷性黄土地区相关的国家及地方规范、图集对检漏井的设置原则的描述为:“检漏井应设置在建筑物防护距离内的室外检漏管沟末端和管沟沿线的分段检漏处”,但国家规范对分段检漏处并未作出明确规定。
现有国标图集中检漏井的图示仅为建筑物出入户管道的室外检漏沟支沟与室外检漏沟干沟相接的作法,分为单井、双联井及三联井。
单井是当给水排水管道在建筑物防护距离内采用检漏管沟或套管敷设时,管沟或套管末端和管沟或套管沿线的分段检漏处应设检漏单井。
双联井是当排水管道在建筑物防护距离内采用检漏管沟或套管敷设,且管沟或套管末端需设检查井时,应设双联井。左侧井为检漏井,右侧与之相邻的为排水检查井。
三联井是当排水管道在建筑物防护距离内采用检漏管沟或套管敷设,且管沟或套管末端需设检查井并且检查井为两个不同方向的进水时,应设三联井。两侧井为检漏井,中间井为排水检查井。
发明内容
本发明正是针对上述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不足而设计提供了一种用于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物保护的检漏沟,其目的是解决检漏沟中管道的检漏及维护问题,提高了管道故障排查的精确度。
本发明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
该种用于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物保护的检漏沟,所述湿陷性黄土地区的非自重湿陷性等级为Ⅰ~Ⅳ级,用于建筑物保护的检漏沟(1)是按照国标GB50025-2004和国家标准图集S531-1~5修建,检漏沟内敷设排水系统的管道,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检漏沟(1)中修建的检查井(2)采用PPB材料注塑制成,检查井(2)的下部的井座(3)与检漏沟(1)内铺设的管道(9)承插连接,检查井(2)的上部与大气相通,在检漏沟(1)中修建的检漏井(4)的位置按水流方向设置在检查井(2)的后面,相邻的检漏井(4)之间的距离为100~120m,检漏井(4)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检漏井(4)包括从检漏沟(1)的盖板(7)处伸出的贯通到地面的井筒(5),井筒(5)的中心线与检查井(2)的中心线之间的距离L、井筒(5)的外径D1和检查井(2)的井座(3)的最大外径D2之间满足以下关系式:
L≤D1/2+D2/2+K,K的取值范围为0~500mm;
检漏井(4)还包括在井筒(5)正下方检漏沟(1)底部修建的深300mm的集水坑(6),或在受现场条件限制时,在井筒(5)正下方检漏沟(1)底部修建一个起阻挡水流作用的挡水板(8),挡水板(8)一侧端面与检漏沟(1)的沟壁贴合,另一侧端面与检漏沟(1)沟壁的间距H为200~300mm。
本发明技术方案的特点及产生的有益效果为:
1.安装方便、减少管道与检查井相接处的漏水概率
本发明技术采用成品塑料检查井,相比传统的检查井在施工上具有操作简便、占地小的优势,同时连接方式采用了管道常用的承插式连接方式,大大降低了管道与检查井相接处的漏水概率;
2.便于检修
因为管道的跑冒滴漏现象往往出现在管段连接处,其中包括管道与管道相接和管道与检查井相接等处,所以本发明技术将检漏井与检查井贴建,更便于与检漏井贴建检查井的检漏与维护,从地面上看井盖布置也较为美观;
3.有效控制检漏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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