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业务处理的方法及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610460276.7 | 申请日: | 2016-06-22 |
公开(公告)号: | CN107528661B | 公开(公告)日: | 2020-03-31 |
发明(设计)人: | 鄢媛媛;张源斌;刘会田;张慧颖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J3/16 | 分类号: | H04J3/16;H04L5/00 |
代理公司: | 上海晨皓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1260 | 代理人: | 成丽杰 |
地址: | 518057 广东省深圳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业务 处理 方法 装置 | ||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业务处理的方法及装置,涉及通讯领域,解决现有技术中缺乏一种机制来实现FMP映射时客户业务在OTN中的透明传输的问题。该方法包括:根据单位逻辑通道单元净荷大小、客户业务速率与基准时钟周期的关系,获取处理一个逻辑通道单元的客户业务数据需要的基准时钟周期个数;根据处理一个逻辑通道单元的客户业务数据需要的基准时钟周期个数,获取表征客户业务速率信息的逻辑通道单元开销,并将装载有逻辑通道单元开销及客户业务数据的逻辑通道单元进行传输,使得接收端能够根据逻辑通道单元开销恢复客户业务速率信息。本发明的方案实现了FMP映射时客户业务在OTN中的透明传输。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通信领域,特别涉及一种业务处理的方法及装置。
背景技术
在现代通信系统中,光传送网(OTN,Optical Transport Network)的重要性日益突出,尤其是在中长距离的传输场景中,利用光传送网进行数据传送已成为当前的主流。在光传送网中进行数据传送的时候,数据必须转换成能够在光传送网中进行传送所需要的标准信号格式。OTU(optical channel transport unit,光通道传送单元)是标准所定义的信号格式,OTU由OTU开销和ODU (optical channel data unit,光通道数据单元)组成,而ODU则由ODU开销和OPU(optical channel payload unit,光通道净荷单元)组成。客户业务就是通过一定的方法装载进OPU,进而在光传送网里进行传送的。
根据目前标准所制定的内容,将客户业务装载进OPU有三种方法:BMP (Bit-synchronous Mapping Procedure,比特同步映射规程)、AMP (Asynchronous MappingProcedure,异步映射规程)和GMP(Generic Mapping Procedure,通用映射规程)。BMP适用于客户业务速率和OPU速率一致的情况,AMP适用于客户业务速率和OPU速率不一致的情况,但这两个速率的差异必须在一定范围内,因此AMP和BMP所适用的范围比较受限。相对来说,GMP的应用范围比较广泛,只要客户业务速率低于承载它的OPU速率,就可以使用GMP映射。
GMP映射所采用的方法是将OTN帧的净荷单元OPU划分成多个大小相同的时隙,时隙的带宽根据OPU带宽和划分的个数进行计算,然后根据客户业务的带宽,将客户业务装进一个或者多个时隙中,装不满的位置则进行填充。虽然GMP映射的适用范围广,但也存在一定的劣势。一个缺点是要完成空分复用和时分复用互相转换,花费大量的逻辑资源。另一个缺点是采用刚性带宽的划分方式致使带宽利用率受客户业务速率的影响比较大,带宽在某些情况下利用率不高。
存在一种基于统计复用技术的映射方法FMP,将客户信号装进OTN帧或者低阶ODU帧映射到高阶ODU帧中。FMP能够克服GMP存在的缺陷。FMP 采用基于逻辑通道单元的方式划分OTN帧的净荷单元OPU,连续多个字节组成的子空间被定义为逻辑通道单元。这种映射方法可以实现一个时钟周期处理的字节全部属于某个逻辑通道单元,避免空分复用和时分复用的互转,节省逻辑资源,降低硬件实现的复杂度。逻辑通道单元与时隙的另一个不同之处在于,逻辑通道单元的大小可以根据客户业务带宽的大小进行设置,从而将OPU的带宽充分利用起来,防止带宽浪费,提高带宽利用率。
FMP映射以逻辑通道单元为单位反映客户业务的实际速率,但现有技术中缺乏一种机制来实现FMP映射时客户业务在OTN中的透明传输。
发明内容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业务处理的方法及装置,解决现有技术中缺乏一种机制来实现FMP映射时客户业务在OTN中的透明传输的问题。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的实施例提供一种业务处理的方法,包括:
根据单位逻辑通道单元净荷大小、客户业务速率与基准时钟周期的关系,获取处理一个逻辑通道单元的客户业务数据需要的基准时钟周期个数;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未经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610460276.7/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