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触控装置、显示装置及智能终端设备在审
申请号: | 201610080262.2 | 申请日: | 2016-02-04 |
公开(公告)号: | CN105759911A | 公开(公告)日: | 2016-07-13 |
发明(设计)人: | 穆景飞;常橙;王大威;刘蕊 | 申请(专利权)人: |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6F1/16 | 分类号: | G06F1/16;G06F3/041 |
代理公司: | 北京银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43 | 代理人: | 许静;黄灿 |
地址: | 100015 ***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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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装置 显示装置 智能 终端设备 | ||
1.一种触控装置,用于为显示装置提供触控信息,其特征在于,包括:
基底,所述基底能够可拆卸地设置于所述显示装置上;
设置于所述基底上的触摸屏,以及与所述触摸屏连接的触摸屏控制芯片,所述触摸屏控制芯片检测所述触摸屏上的触控操作,并生成触控信息;
设置于所述基底上的传输器,与所述触摸屏控制芯片连接,用于将所述触控信息发送给所述显示装置;
设置于所述基底上的电源,与所述触摸屏控制芯片和所述传输器连接,用于为所述触摸屏控制芯片和所述传输器提供工作电源。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触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传输器包括:有线传输模块和无线传输模块,其中,所述有线传输模块能够通过有线传输方式将所述触控信息发送给所述显示装置,所述无线传输模块能够通过无线传输方式将所述触控信息发送给所述显示装置。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触控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触控装置与所述显示装置处于分离使用状态的情况下,所述传输器使用所述无线传输模块将所述触控信息发送给所述显示装置。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触控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触控装置与所述显示装置处于一体使用状态的情况下,所述传输器使用所述有线传输模块将所述触控信息发送给所述显示装置。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触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传输器为无线传输模块,所述无线传输模块能够通过无线传输方式将所述触控信息发送给所述显示装置。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触控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触控装置与所述显示装置处于分离使用状态和一体使用状态的情况下,所述传输器均使用所述无线传输模块将所述触控信息发送给所述显示装置。
7.根据权利要求2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触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无线传输模块包括:蓝牙模块。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触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基底上还设置有至少一个用于连接到所述显示装置的连接件。
9.一种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装置能够接收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触控装置发送的触控信息,并根据所述触控信息进行显示操作,所述显示装置能够可拆卸地与所述触控装置的基底进行连接,所述显示装置包括:
接收器,用于接收所述触控装置的传输器发送的所述触控信息;
处理器,用于根据接收到的触控信息显示对应的画面。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触控装置与所述显示装置处于一体使用状态的情况下,所述显示装置的电源还用于为所述触控装置的电源充电。
11.一种智能终端设备,其特征在于,包括权利要求1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触控装置,以及权利要求9或10所述的显示装置,所述触控装置与所述显示装置能够拆卸式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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