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加气混凝土制品夹运分垛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610061955.7 | 申请日: | 2016-01-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5538497B | 公开(公告)日: | 2019-01-25 |
发明(设计)人: | 张亚楠;谢亚飞;陈德军 | 申请(专利权)人: | 洛阳中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8B17/00 | 分类号: | B28B17/00;B65G47/90 |
代理公司: | 洛阳公信知识产权事务所(普通合伙) 41120 | 代理人: | 周会芝 |
地址: | 471000***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混凝土 制品 夹运分垛 装置 | ||
1.一种加气混凝土制品夹运分垛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用于与高架轨道配合的行走机构(1)、升降机构(3)和夹持分垛机构(2),所述的行走机构(1)设有行走架(101),升降机构(3)设置在行走架(101)上,夹持分垛机构(2)在升降机构(3)的作用下进行上下升降;所述的夹持分垛机构(2)包括框架梁(201),在框架梁(201)的下方悬挂设有多套夹手组件(203),多套夹手组件(203)沿着与夹持施力方向垂直的方向呈一排设置,在分离驱动装置(202)的驱动下,相邻的夹手组件能够实现靠近和分离;所述的夹手组件(203)包括一个倒U形的夹手架(203-1),在夹手架的两个脚的下部分别设有一套夹臂组件,所述的夹臂组件包括对称设置的两个平行四连杆机构(203-2),平行四连杆机构均包括与夹手架的相应脚固定连接的连架杆(203-2a)、与连架杆(203-2a)的两端分别相铰接的两根摇杆(203-2b)以及与两根摇杆的另一端相铰接的连杆(203-2c),两个平行四连杆机构各自的连杆朝向夹手架内侧的一端延伸后固定连接有夹持板(203-3),夹持板由设在夹手架相应脚下端的夹持驱动装置(203-4)驱动实现对加气混凝土制品的夹持和释放;夹持驱动装置(203-4)通过设在夹手架(203-1)相应脚下端的连接耳座(203-5)与夹持架相连接,夹持驱动装置的驱动端与夹持板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加气混凝土制品夹运分垛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分离驱动装置(202)为油缸、气缸或电动推杆中的任一种。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加气混凝土制品夹运分垛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夹持驱动装置(203-4)为油缸、气缸或电动推杆中的任一种。
4.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一种加气混凝土制品夹运分垛装置,其特征在于:在框架梁(201)的两侧分别设有一根水平导轨Ⅰ(204),多套夹手组件中有一套与框架梁(201)固定连接,其余的夹手组件(203)分别通过与其固定连接的水平导向轮Ⅰ(205)悬挂在水平导轨Ⅰ的上表面,框架梁的下端面还设有与水平导轨Ⅰ相平行的水平导轨Ⅱ(206),夹手组件的上端设有成对的水平导向轮Ⅱ(207),成对的水平导向轮Ⅱ(207)分布在水平导轨Ⅱ的两个侧面,与水平导向轮Ⅱ构成滚动配合,在任意相邻的两套夹手组件之间均设有分离驱动装置(202)。
5.根据权利要求1-3任一项所述的一种加气混凝土制品夹运分垛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升降机构(3)包括设置在行走架(101)上端的卷筒(304),在卷筒上绕有两根相互独立的钢丝绳(302),钢丝绳的一端与卷筒固定连接,两根钢丝绳的另一端反向分别绕过设在行走架相应端的上滑轮组(303)和设在夹持分垛机构(3)上的下滑轮组(305)后与行走架(101)固定连接,卷筒(304)在升降驱动装置(301)的作用下转动从而带动两根钢丝绳同时上升或同时下降。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加气混凝土制品夹运分垛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上滑轮组(303)包括上滑轮Ⅰ(303-1)和上滑轮Ⅱ(303-2),所述的下滑轮组(305)包括下滑轮Ⅰ(305-1)和下滑轮Ⅱ(305-2),钢丝绳的另一端绕过上滑轮Ⅰ后向下绕过下滑轮Ⅰ再向上绕过上滑轮Ⅱ后向下再绕过下滑轮Ⅱ最后向上与行走架的下端固定连接。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加气混凝土制品夹运分垛装置,其特征在于:在行走架(101)的两端分别向下设有一根导向柱(4),在夹持分垛机构(2)的两端分别设有与相应导向柱配合导向的竖直导向轮组(5)。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种加气混凝土制品夹运分垛装置,其特征在于:每个竖直导向轮组(5)均包括四个竖直导向轮(501),四个竖直导向轮平均分配在同一根导向柱的两侧,其中的一个竖直导向轮组的四个竖直导向轮的纵截面均为X形,与X形竖直导向轮相应的导向柱上设有开口朝向导向柱的角钢,X形竖直导向轮与角钢配合上下移动,从而实现对夹持分垛机构(2)在前后左右四个方向上的定位以及上下两个方向的导向作用。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洛阳中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未经洛阳中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610061955.7/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