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镜头和成像装置有效
| 申请号: | 201610038972.9 | 申请日: | 2016-01-20 |
| 公开(公告)号: | CN105467560B | 公开(公告)日: | 2017-12-12 |
| 发明(设计)人: | 黄业桃;宋维涛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疯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小米移动软件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2B13/00 | 分类号: | G02B13/00;G02B13/06;G02B13/1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博思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415 | 代理人: | 林祥 |
| 地址: | 100041 北京市石景***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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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镜头 成像 装置 | ||
1.一种镜头,其特征在于,包括:
前镜头组,所述前镜头组靠近物方;
后镜头组,所述后镜头组靠近像方;
反射元件;
光阑,其中,
所述前镜头组包括:第一透镜和第二透镜;
所述后镜头组包括:第三透镜、第四透镜、第五透镜、第六透镜、第七透镜和第八透镜;
所述前镜头组为负折射率透镜组,所述后镜头组为正折射率透镜组;所述反射元件设置在所述第二透镜和所述第三透镜之间;
所述光阑设置在所述第三透镜和所述第四透镜之间;
所述第四透镜和所述第五透镜之间进行胶合,所述第六透镜和所述第七透镜之间进行胶合,且所述第五透镜和所述第六透镜的阿贝数大于50,所述第四透镜和所述第七透镜的阿贝数小于4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和所述第二透镜均为弯月形负透镜,所述第三透镜为双凹形负透镜,所述第四透镜为负透镜,所述第五透镜和所述第六透镜均为双凸形正透镜,所述第七透镜为双凹形负透镜,所述第八透镜为正透镜。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射元件为反射平面镜或者直角反射棱镜。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所述第二透镜、所述第四透镜、所述第五透镜、所述第六透镜、所述第七透镜和所述第八透镜的表面均为球面。
5.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镜头满足以下条件:
1.5≤|f12/f|≤3,且3.5≤|f38/f|≤4.5,
其中,f为所述镜头的焦距,f12为所述前镜头组的焦距,f38为所述后镜头组的焦距。
6.根据权利要求1至3中任一项所述的镜头,其特征在于,所述镜头满足以下条件:
8≤|f1/f|≤10,3≤|f2/f|≤4,20≤|f45/f|≤30,8≤|f67/f|≤10和4≤|f8/f|≤5,
其中,f为所述镜头的焦距,f1为所述第一透镜的焦距,f2为所述第二透镜的焦距,f45为所述第四透镜和所述第五透镜的组合焦距,f67为所述第六透镜和所述第七透镜的组合焦距,f8为所述第八透镜的焦距。
7.一种成像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两个如权利要求1-6中任一项所述的镜头,两个所述镜头相对放置,且两个所述镜头的光轴相互平行,两个所述镜头的视场角均大于180度。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成像装置,其特征在于:两个所述镜头中的一个所述镜头包括的前镜头组的第一透镜的第一顶点到第二顶点的距离为d1,两个所述镜头中的另一个所述镜头包括的前镜头组的第一透镜的第一顶点到第二顶点的距离为d2,两个d2,所述镜头满足以下条件:
d1=d2,且8≤d1/f≤16,
其中,所述第一顶点为所述光轴与所述第一透镜的物方表面的交点,所述第二顶点为所述光轴与所述第一透镜的反射表面的交点,f为所述镜头的焦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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