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机动车辆的侧发光直立式照明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610025366.3 | 申请日: | 2016-01-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6969306B | 公开(公告)日: | 2019-10-22 |
发明(设计)人: | 苏志林;史新刚;肖志勇 | 申请(专利权)人: | 市光法雷奥(佛山)汽车照明系统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F21S41/36 | 分类号: | F21S41/36;F21S41/10;F21S41/50;F21V23/00;F21W102/30;F21W107/10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21 | 代理人: | 孙纪泉 |
地址: | 528000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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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机动车辆 发光 立式 照明 装置 | ||
本发明提供一种用于机动车辆的侧发光直立式照明装置(10),所述照明装置(10)包括:壳体(11);一个或多个光源(12),所述一个或多个光源(12)设置在所述壳体(11)内;光学偏转装置(13),所述光学偏转装置(13)设置在所述壳体(11)内并且被配置为用于偏转所述光源(12)发出的光;以及透光罩(14),所述透光罩(14)形成在所述壳体(11)的前表面上并且被配置为接收被所述光学偏转装置(13)偏转的光,其中,所述光源(12)发出的光束大致垂直于所述机动车辆的沿行进方向的竖直平面,并且所述照明装置(10)沿竖直方向延伸的长度大于所述照明装置(10)沿水平方向延伸的长度。本发明的照明装置减少了对车身宽度的占用,并且减少了光源刺眼感。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照明装置技术领域,具体地涉及一种用于机动车辆的侧发光直立式照明装置。
背景技术
现有技术中的用于机动车辆的照明装置,例如前雾灯、近光灯等,包括直插式和底发光式照明装置。
图1a-1c示出了一种直插式带反光镜的前雾灯,其主要包括光源1、反光镜2、外壳3和外透镜4,其中光源沿车身纵向方向插入车身。对于这种前雾灯,光源从外侧能够被直接看到,这会影响照明装置的美观性;由于光源为直插式光源,光源发出的光被直接照射出来,会产生刺眼感和眩光,进而影响视觉效果和照明效果;又由于光源的安装方向与车身纵向平行,车身内部沿车身纵向需要预留额外的空间以容纳该前雾灯,因而占用了车身内部体积;此外,这种灯具为横向结构,外观较单一。
图2a-2c示出了一种直插式带透镜的前雾灯,其主要包括光源1、内透镜5、外壳3和外透镜4,其中光源沿车身纵向方向插入车身。对于这种前雾灯,由于光源为直插式光源,虽然光源发出的光经过透镜折射,但在透镜中央依然有刺眼感;光源直接照射在透镜上,导致透镜的温度过高,影响灯具的使用寿命;透镜材料一般为塑料材质,在高温下会产生老化、变色等问题,影响灯具的视觉效果;与直插式带反光镜的前雾灯类似,由于光源的安装方向与车身纵向平行,需要占用车身内部体积。此外,这种灯具为横向结构,外观较单一。
现有技术中还存在一种底发光式带反光镜的前雾灯,如图3a-3b所示,其主要包括光源1、反光镜2、外壳3和外透镜4,其中光源放置在灯具底部。对于这种前雾灯,光源同样能够从外侧被直接看到,因而会影响照明装置的美观性;光源位于灯具底部,靠近地面,安装较困难;光源热量直接到达反光镜,因而设计上需要预留更多散热空间;此外,这种灯具为横向结构,外观较单一。
为减小炫光,车辆照明装置设计标准规定应当采用具有截止线光型的灯具。为满足该要求,现有技术通常在光源前面外加遮光罩,遮挡光源直接发出的光,以产生光截止线,减少直接照射出来的光线的眩光和刺眼感,特别是减少对对向车道相向行驶的车辆的司机的影响。然而,这种设计增加了部件,因而增加了产品的重量和成本,并且该遮光罩从车灯外侧能够被看到,因而降低了美观效果。另一种常用的产生光截止线的技术是对外透镜上的位于光源正前方左侧或右侧的部分进行磨砂处理,以减少光源直接照射出来的光线的眩光和刺眼感。然而,这额外增加了制造工艺,增加了产品成本,降低了美观效果;此外,由于部分国家交通法规要求,一些磨砂型外透镜不能用于某些国家。
综上,目前用于机动车辆的照明装置在防眩光、美观性、空间利用率等方面需要改进。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缺陷,提供一种用于机动车辆的侧发光直立式照明装置,减少光线的刺眼感和眩光,改善视觉效果和照明效果。
本发明的目的还在于提供一种用于机动车辆的侧发光直立式照明装置,减少对车身内部空间的占用。
本发明的目的还在于提供一种用于机动车辆的侧发光直立式照明装置,其能够以简单方式提供必要的截止线光型。
本发明的目的还在于提供一种用于机动车辆的侧发光直立式照明装置,提供改善的美观性、改善的安装便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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