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光纤缆线有效
申请号: | 201580063437.2 | 申请日: | 2015-09-18 |
公开(公告)号: | CN107003490B | 公开(公告)日: | 2019-11-08 |
发明(设计)人: | 科里·弗里茨·贡特尔;爱德华·H·哈得孙二世;威廉·卡尔·赫尔利;瑞贝卡·伊丽莎白·西斯塔瑞 | 申请(专利权)人: | 康宁光电通信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B6/44 | 分类号: | G02B6/44 |
代理公司: | 北京律诚同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006 | 代理人: | 徐金国;吴启超 |
地址: | 美国北卡***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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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光纤 缆线 | ||
1.一种光学通信缆线,其包含:
缆线主体,所述缆线主体包括所述缆线主体内的主体通道;
定位在所述主体通道内的多个光学传输单元,每个光学传输单元包括至少一个光纤;
其中所述多个光学传输单元包括外部组光学传输单元和内部组光学传输单元;
其中所述内部组光学传输单元彼此缠绕,形成第一缠绕型样,所述第一缠绕型样包括具有第一节距长度的至少一个螺旋形缠绕节段;
其中外部组光学传输单元包围并缠绕所述内部组光学传输单元,形成第二缠绕型样,所述第二缠绕型样包括具有第二节距长度的至少一个螺旋形缠绕节段;并且
其中所述第二节距长度大于所述第一节距长度以使得在所述缆线的至少一个1米长度内,所述外部组光学传输单元的每个光纤的总长度与所述内部组光学传输单元的每个光纤的总长度大致上相同;以及
第三组传输单元,其中所述第三组传输单元包围并缠绕所述外部组光学传输单元,形成第三缠绕型样,所述第三缠绕型样包括具有第三节距长度的至少一个螺旋形缠绕节段,并且其中所述第三节距长度大于所述第二节距长度以使得所述第三组光学传输单元的每个光纤的总长度与所述外部组或所述内部组光学传输单元的每个光纤的总长度大致上相同。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通信缆线,其进一步包含:
多个第一抗拉强度股,所述第一抗拉强度股定位在所述主体通道内部和所述光学传输单元外部;和
多个第二抗拉强度股,所述第二抗拉强度股各自定位在所述光学传输单元中的一个内;
其中所述第一抗拉强度股的长度小于所述第二抗拉强度股的长度。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光学通信缆线,其中所述第一节距长度在80mm与300mm之间并且所述第二节距长度在150mm与600mm之间。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光学通信缆线,其中所述第一缠绕型样是SZ绞合型样并且第二缠绕型样是SZ绞合型样。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光学通信缆线,其进一步包含:
定位在所述主体通道内的中心强度构件,其中所述内部组光学传输单元缠绕所述中心强度构件。
6.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光学通信缆线,其中与在所述内部组光学传输单元的光纤中行进的光学通信信号的传输时间比较,在所述外部组光学传输单元的光纤中行进的光学通信信号的传播时间的差异小于20皮秒/米缆线。
7.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光学通信缆线,其中所述光学传输单元是光纤次单元,所述光纤次单元各自包括包围多个光纤的次单元护套。
8.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光学通信缆线,其中所述光学传输单元是光纤束,所述光纤束各自包括包围多个光纤次单元的束护套,并且其中每个光纤次单元包括包围多个光纤的次单元护套。
9.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光学通信缆线,其中所述缆线主体和所述光学传输单元中的至少一个包括耐火聚合物材料以使得所述缆线如NFPA 262所描述进行腔室燃烧测试评级。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通信缆线,其进一步包含捆缚纱线,所述捆缚纱线分别围绕所述内部组、所述外部组和所述第三组传输单元中的每一组来定位。
11.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光学通信缆线,其中限定数目的光纤次单元绞合在一起以形成绞合光学次单元组;并且
其中多个所述绞合光学次单元组绞合在一起以形成绞合缆线核心,所述绞合缆线核心纵向延伸贯穿所述主体通道。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光学通信缆线,其中光纤次单元的所述限定数目是四个。
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光学通信缆线,其中十二个光学次单元组绞合在一起以形成所述绞合缆线核心。
14.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光学通信缆线,其中芳基聚酰胺纱线在所述光纤次单元、所述绞合光学次单元组和/或所述绞合缆线核心中或周围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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