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水性胶乳、隔膜/中间层叠层体和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用结构体在审
申请号: | 201580048222.3 | 申请日: | 2015-07-22 |
公开(公告)号: | CN107078254A | 公开(公告)日: | 2017-08-18 |
发明(设计)人: | 稻叶祐策;远宫尚子;长泽善幸;五十岚民人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吴羽 |
主分类号: | H01M2/16 | 分类号: | H01M2/16;H01M10/058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72001 | 代理人: | 刘力,鲁炜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水性 胶乳 隔膜 中间 层叠 水电 二次 电池 结构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水性胶乳、隔膜/中间层叠层体和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用结构体。
背景技术
近年来,电子技术发展飞速,各种设备实现了小型化、轻量化。随着这类电子设备的小型化、轻量化,要求作为其电源的电池也实现小型化、轻量化。作为容积及质量虽小却可获得大能量的电池,使用的是采用锂的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此外,还提议将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用作混合动力车、电动汽车等的能量源,并开始投入使用。
随着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的用途扩展到平板终端、智能电话的领域、汽车领域等,也要求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的大容量化和大面积化。例如专利文献1中公开了一种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其具备将大面积的正极极板和负极极板藉由隔膜叠层而成的叠层型电极体和特定的非水电解质。
现有技术文献
专利文献
专利文献1:日本专利特开2013-206724号公报
发明内容
发明要解决的问题
通常,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用结构体具有正极和负极,这两极之间配置隔膜,用于使正极和负极绝缘。为了实现大容量化,在大面积化后的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用结构体中,具备正极、隔膜和负极的叠层体受到极小的外力而发生应变,即使仅仅如此,也容易在正极与隔膜之间和/或负极与隔膜之间产生偏移、剥离,容易出现不利于充放电的部分。其结果,有可能难以得到所期望的容量。因此,为了不易产生上述那样的偏移、剥离,要求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用结构体的正极与隔膜之间以及负极与隔膜之间相互牢固地密合。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正极与隔膜之间以及负极与隔膜之间的至少一者相互牢固地密合的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用结构体、用于得到上述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用结构体的水性胶乳和隔膜/中间层叠层体。
技术方案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发明者等反复深入研究,结果发现,通过含有共聚物的聚合物颗粒,可以解决上述问题,并完成本发明。所述共聚物含有源自不饱和二元酸的结构单元和/或源自不饱和二元酸单酯的结构单元和源自偏二氟乙烯类单体的结构单元。
即,本发明的水性胶乳含有分散在水中的聚合物颗粒,所述聚合物颗粒含有共聚物,所述共聚物含有源自不饱和二元酸的结构单元和/或源自不饱和二元酸单酯的结构单元和源自偏二氟乙烯类单体的结构单元,所述水性胶乳用于中间层的制造,在具有正极、负极和叠层在所述正极与所述负极之间的隔膜的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用结构体中,所述中间层设置在所述正极与所述隔膜之间以及所述负极与所述隔膜之间的至少一者上。
对于所述聚合物颗粒,1740cm-1下的红外吸收光谱的吸光度A1740cm-1与3020cm-1下的红外吸收光谱的吸光度A3020cm-1之比A1740cm-1/A3020cm-1优选为0.10以上。
所述聚合物颗粒的平均粒径优选为50nm以上700nm以下。
所述聚合物颗粒优选利用乳液聚合进行制造。
本发明的隔膜/中间层叠层体具有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用的隔膜和设置在所述隔膜的至少一个主表面上的中间层,所述中间层包含含有共聚物的聚合物颗粒,所述共聚物含有源自不饱和二元酸的结构单元和/或源自不饱和二元酸单酯的结构单元和源自偏二氟乙烯类单体的结构单元。
本发明的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用结构体具有正极、负极和叠层在所述正极和所述负极之间的隔膜,所述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用结构体具有设置在所述正极与所述隔膜之间以及所述负极与所述隔膜之间的至少一者上的中间层,所述中间层包含含有共聚物的聚合物颗粒,所述共聚物含有源自不饱和二元酸的结构单元和/或源自不饱和二元酸单酯的结构单元和源自偏二氟乙烯类单体的结构单元。
有益效果
根据本发明,能够提供一种正极与隔膜之间以及负极与隔膜之间的至少一者相互牢固地密合的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用结构体、用于得到上述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用结构体的水性胶乳和隔膜/中间层叠层体。根据本发明的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用结构体,能够高效且有效地实现非水电解质二次电池的大容量化和大面积化。
附图说明
图1是表示对于源自实施例或比较例中所得到的水性胶乳的粉末进行IR光谱测定所得到的曲线图的图。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株式会社吴羽,未经株式会社吴羽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580048222.3/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