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形成不同尺寸的发卷的理发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580035823.0 | 申请日: | 2015-07-01 |
公开(公告)号: | CN106659278B | 公开(公告)日: | 2021-03-05 |
发明(设计)人: | 埃迪·恩戈;雷吉斯·弗雷尔;马夏尔·梅松纳夫;斯特凡尼亚·诺扎;桑迪·拉佩兹 | 申请(专利权)人: | SEB公司 |
主分类号: | A45D1/06 | 分类号: | A45D1/06;A45D1/18;A45D2/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万慧达律师事务所 11111 | 代理人: | 李强;白华胜 |
地址: | 法国***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形成 不同 尺寸 理发 设备 | ||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用于形成不同尺寸的发卷的理发设备(1),所述理发设备(1)包括:第一颊板和第二颊板(2,3),所述第一颊板和第二颊板(2,3)是长的并且彼此相对枢转活动,所述第一颊板(2)具有第一壳体(6),所述第一壳体(6)承载平坦的第一处理内表面(4),并且第二颊板(3)具有第二壳体(7),所述第二壳体(7)包括平坦的第二处理内表面(5),所述内表面(4,5)用于夹紧发绺;至少一个加热元件(41,510),其用于加热至少一个处理内表面(4,5)。根据本发明,所述第一壳体(6)的最大宽度l1小于或等于所述第二壳体(7)的最大宽度l2的90%,并且所述第一壳体(6)或所述第二壳体(7)中的至少一个壳体相对于所述第一壳体(6)或所述第二壳体(7)各自的纵向剖切中平面是不对称的。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能够使用蒸汽的理发设备,所述理发设备用于通过与头发接触使其成型,尤其用于拉直人的头发但也用于卷曲人的头发。
背景技术
传统地已知两种类型的允许拉直或卷曲的不同的理发设备:加热或不加热的卷发夹子,直发器或直发夹钳以及卷发器或卷发夹子(curler)或卷发夹钳。
直发夹钳或卷发夹钳类型的设备通常包括围绕公用的轴彼此相对枢转的两个颊板,并且两个颊板各自包括承载处理表面的端部,处理表面中的至少一个处理表面被加热,另一个处理表面用于尤其通过从颊板的打开位置到关闭位置的通过而将头发带到与第一处理表面接触,所述颊板的打开位置允许头发的插入,所述颊板的关闭位置用于使头发与加热部分接触。
直发器在其颊板的第一端部上具有两个相同的平坦的加热表面,并且所述加热表面夹紧头发。此外,所述颊板的另一个端部形成两个手柄,所述两个手柄被用作握持区域,并且允许从打开位置移动到关闭位置。所述移动通过向彼此按压设备的两个铰接的手柄而手动地实现,以便将所述处理表面带到与头发接触。发绺的拉直通过沿所述发绺从发根朝向发梢沿关闭的设备的直线平移移动设备实现。
所述卷发器具有由加热的圆柱形芯轴和瓦状部(tuile)一起形成的表面,所述瓦状部在将整个发绺围绕芯轴缠绕之前,通过在芯轴上枢转而夹紧发绺的端部。发绺的卷曲通过围绕一个或多个处理表面至少部分地缠绕发绺并且施加热量以便主要静态地固定发卷而实现。
在这两个设备中的每个设备中,额外使用喷射在头发上的蒸汽。这允许改善头发的成型,延长头发的成型,保持头发中的湿度,护理头发或帮助化妆品活性物进入到头发中。
已知使用蒸汽工作的直发设备,例如在WO2009077672和EP2591698中由本申请人描述的使用蒸汽工作的直发设备。第二个文献中的直发器在图1中示出。所述直发器具有拉直夹钳,所述拉直夹钳包括两个相同并且彼此相对的平坦的拉直板和蒸汽输出孔。诸如在EP2591698中描述的并且在本申请中示出的蒸汽直发器在图1中被考虑为最近接的现有技术。正在销售的该设备在拉直方面能够满足任何要求,并且能够产生足够的蒸汽量以便很好地护理头发纤维。然而,为了产生极好的拉直和连续的蒸汽量,该设备包括多个内部元件,所述多个内部元件具有技术最优化的配置,但相对于传统的拉直夹钳占据较大的空间。实际上,产生蒸汽的颊板包括蒸发室。因此,收纳板和蒸发室的两个壳体或甚至两个壳各自具有外罩,所述外罩在横截面上具有相同的宽度或更大的相同的宽度。然而,尤其在蒸汽功能处,也就是说,在蒸汽孔处和在与孔相对的导流板处,两个罩形成不对称且相对平坦的外部线,
因此,如果使用者希望使用该设备以便通过围绕罩或两个罩缠绕发绺而形成发卷,其不能够形成很圆的发卷也不能形成很规则的发卷,也不能在形成发卷之后以通畅且规则的方式滑动以便脱开发卷。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至少部分地克服上述缺点并且提供一种蒸汽式或非蒸汽式的直发器,所述直发器体积小并且能够形成规则的发卷。
本发明的另一个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蒸汽式或非蒸汽式的直发器,所述直发器的体积小并且能够通过简单的使用方式形成发卷。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SEB公司,未经SEB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580035823.0/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