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用于监测牡蛎幼体增殖放流效果的附着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521096815.0 | 申请日: | 2015-12-24 |
公开(公告)号: | CN205250118U | 公开(公告)日: | 2016-05-25 |
发明(设计)人: | 王云龙;张衡;阮超;罗民波;陈渊泉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A01K61/00 | 分类号: | A01K61/00 |
代理公司: | 上海泰能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31233 | 代理人: | 宋缨;孙健 |
地址: | 200090 ***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监测 牡蛎 幼体 增殖 效果 附着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牡蛎幼苗增殖放流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用于监测牡蛎幼体增殖放 流效果的附着装置。
背景技术
在海洋生物增殖放流和生态修复建设中,经常使用牡蛎来作为放流品种。牡蛎隶属双 壳纲牡蛎科,又称蚝、生蚝(粤语地区)、蚵仔(闽南语地区),别称海蛎子、蛎黄、蚝白、 青蚵、牡蛤、蛎蛤等,属软体动物门双壳纲。牡蛎产于海水或咸淡水交界处,以食浮游生 物为生,其生活的海底坚硬的区域被称为牡蛎床。由于牡蛎幼体具有净化水质、防止赤潮, 因此,其被广泛应用于富营养化的河口或海岸带海域的增殖放流活动中,是一种很好的指 示生态修复效果的放流品种。
但在河口和高浓度悬浮沙的海岸带水体中,牡蛎幼体需要依附在可方便提拉的固体附 着物上,因此需要新设计一种吊养装置和材料来满足牡蛎幼体生长所需要的附着基和栖息 环境,以使得牡蛎幼体可以健康成长并且可以方便地将附着装置提取到水面以便监测人员 能够对牡蛎放流效果进行计数和拍照,从而进行放流效果评价。目前,常见的吊养附着装 置有采用水泥柱、竹桩等,但这些装置一般在潮间带采用,不能用于较深水域,并且也不 能随意挪动和拿出水面进行牡蛎的生长情况判断。因此,本实用新型设计了一种可以方便、 快递地将牡蛎幼体拿出水面进行放流效果评价的附着装置。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用于监测牡蛎幼体增殖放流效果的附着装 置,具有结构简单、用材普遍、成本低廉、易于推广的优点,且能够很方便、快速地将牡 蛎幼体拿出水面进行放流效果评价。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提供一种用于监测牡蛎幼体增殖放 流效果的附着装置,其中包括圆环、轮胎、泡沫浮子和浮绳,所述圆环由三个不锈钢圈和 若干斜杆组成,且所述三个不锈钢圈与若干根等长的斜杆通过焊接连接成一体,所述圆环 的中间两侧及下端分别系有一个轮胎,且轮胎上附着有牡蛎幼体,所述圆环上端通过浮绳 与泡沫浮子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技术方案是,所述三个不锈钢圈和斜杆材料为不锈钢材料。
本实用新型的再进一步技术方案是,所述三个不锈钢圈直径分别是1.5m、1m和0.5m, 且三个不锈钢圈的粗度均为1cm。
本实用新型的更进一步技术方案是,所述斜杆为8根、长度均为1.5m、粗度为1cm, 且所述斜杆与三个不锈钢圈进行等间距的焊接相连,形成一个大的圆环。
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技术方案是,所述轮胎材料为橡胶轮胎或自行车的废旧轮胎。
本实用新型的再进一步技术方案是,所述轮胎外径为50cm、内径为40cm、重量与实际 养殖需求相对应。
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采用钢圈和废旧的自行车轮胎作为牡蛎幼体的附着装置,废物 利用,并且降低生产成本,并且可以很方便地通过提拉钢圈来将牡蛎拉到船上,进行牡蛎 修复效果的监测工作,因此,该装置具有结构简单、用材普遍、成本低廉、易于推广的优 点。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应理解,这些实施例仅用于说明本实 用新型而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此外应理解,在阅读了本实用新型讲授的内容之 后,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对本实用新型作各种改动或修改,这些等价形式同样落于本申请 所附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范围。
实施例1
如图1所示,一种用于监测牡蛎幼体增殖放流效果的附着装置,其中包括圆环1、轮 胎3、泡沫浮子4和浮绳5,所述圆环1由三个不锈钢圈6、7、8和若干斜杆2组成,且 所述三个不锈钢圈6、7、8与若干根等长的斜杆2通过焊接连接成一体,所述圆环1的中 间两侧及下端分别系有一个轮胎3,且轮胎3上附着有牡蛎幼体,所述圆环1上端通过浮 绳5与泡沫浮子4连接。采用圆环和轮胎作为牡蛎幼体的附着装置,可以很方便地通过提 拉钢圈来将牡蛎拉到船上,进行牡蛎修复效果的监测工作。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未经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521096815.0/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