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一次性自毁式穿刺架有效
申请号: | 201520884075.0 | 申请日: | 2015-11-08 |
公开(公告)号: | CN205268250U | 公开(公告)日: | 2016-06-01 |
发明(设计)人: | 王沁;顾伟;王宝中;姜新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苏州市立普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B17/34 | 分类号: | A61B17/34 |
代理公司: | 上海宣宜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1288 | 代理人: | 杨小双 |
地址: | 215104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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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一次性 自毁 穿刺 | ||
1.一种一次性自毁式穿刺架,用于固定医用穿刺针和穿刺探头,包括架体和将架体固定于超声探头上的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装置与所述第一架体不可拆卸连接并固定于穿刺探头上,所述固定装置上设有削弱部位。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次性自毁式穿刺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架体包括第一架体和第二架体,所述固定装置包括两个卡扣和拉条,所述卡扣分别位于所述拉条的两侧,所述卡扣和拉条之间设有削弱部位。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次性自毁式穿刺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架体的两侧分别设有与所述卡扣相配合的凹槽。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次性自毁式穿刺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卡扣为倒刺状,所述凹槽内设有与所述卡扣卡合的凸台。
5.根据权利要求2或3或4所述的一次性自毁式穿刺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架体与所述第二架体分别有相互配合的配合面,所述第二架体的配合面开有穿刺针槽,所述第一架体的配合面为平面,所述第一架体的配合面与所述穿刺针槽形成所述穿刺孔。
6.根据权利要求2或3或4所述的一次性自毁式穿刺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架体可抽离地设置在所述第一架体上。
7.根据权利要求2或3或4所述的一次性自毁式穿刺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架体和所述第二架体通过弹性扣锁结构固定连接,所述第二架体上设有凸起,所述第一架体上设有与所述凸起配合的槽体,所述凸起嵌入所述槽体中使所述第一架体和第二架体保持固定。
8.根据权利要求2或3或4所述的一次性自毁式穿刺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架体包括杆部,所述第一架体上设置有与所述杆部相配合的长槽,所述杆部可抽拉地设置在所述长槽内。
9.根据权利要求2或3或4所述的一次性自毁式穿刺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架体上设置有与穿刺探头配合的面,所述第一架体与所述固定装置共同锁定在所述穿刺探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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