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庭审主机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520849945.0 | 申请日: | 2015-10-29 |
公开(公告)号: | CN205265824U | 公开(公告)日: | 2016-05-25 |
发明(设计)人: | 黄福林;史鹏;刘一剑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7/15 | 分类号: | H04N7/15 |
代理公司: | 北京嘉和天工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69 | 代理人: | 严慎 |
地址: | 100192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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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庭审 主机 系统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庭审主机系统,特别涉及一种具有视频会议模块的庭审主机系 统。
背景技术
现阶段,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电子产品和通信产品的使用已经渗透到日常生活和工 作的方方面面。然而,在现阶段的庭审过程中,大多数法庭内书记员仍然只是进行本职的 笔录记录和校对工作。随着案件的复杂化以及证据的多样化,这样的工作模式已经不能够 完整有效地记录案件的整个庭审过程,这对日后案件的处理工作带来了不利的影响。
因此,为了建设新一代的科技法庭系统,满足科技法庭建设标准不断智能化、高清化、 一体化的发展要求,需要提供一种庭审主机系统,不仅能够更好的服务于法院的庭审活动, 记录更加清晰的现场声音及画面,而且能够为庭审活动的当事人提供更多的便利。
实用新型内容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庭审主机系统。具体地,本实用新型的庭审主 机系统包括:中央控制模块;数据采集处理模块,所述数据采集处理模块连接于所述中央 控制模块;编解码存储模块,所述编解码存储模块连接于所述中央控制模块和所述数据采 集处理模块;以及视频会议模块,所述视频会议模块连接于所述中央控制模块和所述数据 采集处理模块。
在优选实施方案中,所述视频会议模块可以还包括H.323协议控制单元和会议控制单 元。
在优选实施方案中,所述视频会议模块可以还包括声音处理单元和目录管理单元。
在优选实施方案中,所述视频会议模块可以还包括呼叫管理单元。
在优选实施方案中,所述视频会议模块可以还包括网络通信接口。
在优选实施方案中,所述中央控制模块可以还包括主控单元和中控单元,其中所述主 控单元控制所述庭审主机系统的内部模块,所述中控单元控制接入所述庭审主机系统的外 部设备。
在优选实施方案中,所述中控单元可以还包括外部设备通信接口。
在优选实施方案中,所述数据采集处理模块可以还包括视频矩阵单元、音频矩阵单元、 图像处理单元以及音频处理单元。
在优选实施方案中,所述编解码存储模块可以还包括编码单元、刻录单元、解码单元 以及存储单元。
在优选实施方案中,所述视频会议模块可以连接于所述编码单元和所述解码单元。
本实用新型的庭审主机系统藉由视频会议模块将视频会议行业应用和法院庭审应用 相结合,在有限的空间内实现较高的功能模块集成,有效地提升了科技法庭审判信息化与 远程庭审需求的便捷性和实用性,并且实现了法庭标准视频流协议和视频会议行业多媒体 的互联互通。
附图说明
通过参照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案的图示说明可以更好地理解本实用新型,在附图 中:
图1是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方案的庭审主机系统的框图;
图2是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方案的庭审主机系统的中央控制模块的框图;
图3是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方案的庭审主机系统的数据采集处理模块的框图;
图4是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方案的庭审主机系统的编解码存储模块的框图;以 及
图5是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方案的庭审主机系统的视频会议模块的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在以下的描述中,为了达到解释说明的目的以对本实用新型有一个全面的认识,阐述 了大量的具体细节,然而,很明显地,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无需这些具体细节也可以 实现本实用新型。在其他示例中,公知的结构和装置在方框图表中示出。在这方面,所举 的说明性的示例实施方案仅为了说明,并不对本实用新型造成限制。因此,本实用新型的 保护范围并不受上述具体实施方案所限,仅以所附的权利要求书的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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