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用于建筑物防震沉降缝的弹性结构有效
申请号: | 201520829533.0 | 申请日: | 2015-10-23 |
公开(公告)号: | CN205088815U | 公开(公告)日: | 2016-03-16 |
发明(设计)人: | 王朝晖;史云鹏;施蓓;桂青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04B1/98 | 分类号: | E04B1/98;E04B1/684 |
代理公司: | 上海光华专利事务所 31219 | 代理人: | 曹文衔 |
地址: | 200434 ***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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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建筑物 防震 沉降 弹性 结构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建筑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用于建筑物防震沉降缝的弹性结构。
背景技术
沉降缝是水利工程、建筑工程中不可或缺的设计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当建筑物需要抗震设计时,还要设置防震缝;在既需要设置沉降缝又需要设置防震缝时,一般两缝合并设置,以使整个建筑物的缝数减少,这种缝称为防震沉降缝。防震沉降缝的作用是:当建筑发生不均匀沉降或地震时,每个结构单元能够独立自由变化,不至于发生互相约束与挤压现象。
目前,设置在水闸、泵站、水电站等水工建筑中的防震沉降缝,水下部分都是只设置止水,缝内无其他任何构造物;同样,房屋建筑中的防震沉降缝也是如此。理论上,防震沉降缝的设置改变了结构的受力单元,分缝后的建筑成为若干个结构单元,中间位置的结构单元无法向两边传递水平荷载,因此,在发生地震时无法将地震水平荷载传递到两侧地面下的土体中。此外,当地震发生时,因为各结构单元的振动情况是不同的,防震沉降缝处容易压碎、拉断,从而发生严重的结构破坏,水工建筑中的止水还会因为受拉或受压而变形失效。
汶川地震、鲁甸地震等大地震中,大量的水工建筑物防震沉降缝处均遭受不同程度的破坏,这充分表明目前的防震沉降缝构造不合理,存在着结构单元之间不能传递水平地震荷载、且难以避免两边结构发生相互挤压、碰撞的问题,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因此,如何减少建筑物中的防震沉降缝两侧结构受损、止水破坏的情况,是本领域技术人员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提供一种用于建筑物防震沉降缝的弹性结构,其可以有效传递水平地震载荷,且避免建筑物结构单元之间相互挤压、碰撞,以克服现有技术上的缺陷。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用于建筑物防震沉降缝的弹性结构,所述建筑物包括多个结构单元,所述防震沉降缝在相邻的结构单元之间,所述防震沉降缝两侧的结构单元上开设有位置相对应的第一凹槽和第二凹槽,所述第二凹槽中设有竖向的滑槽,所述弹性装置在防震沉降缝中沿水平方向至少设有两套,所述弹性装置包括固定部和活动部,所述固定部和活动部之间连有弹簧,所述固定部安装在第一凹槽中,所述活动部位于所述滑槽中、并且可沿着滑槽上下移动。
优选地,所述第一凹槽中设有定位槽,所述固定部与所述定位槽可拆卸连接。
优选地,所述固定部为板状。
优选地,所述固定部的下部边缘开有至少两条平行的长槽,所述固定部通过锁定杆与长槽配合定位。
优选地,所述活动部为板状。
优选地,所述活动部向上、向下移动的距离均不小于50mm。
如上所述,本实用新型一种用于建筑物防震沉降缝的弹性结构,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本装置利用弹性装置有效地减小地震作用,即通过弹簧使水平方向的荷载得以传递,减小位移、吸收地震能量,其机理简单,结构简单。
(2)本装置能够使得建筑物相邻结构单元在地震时获得必要的侧向约束,但同时又不影响相邻结构单元的各自沉降,能适应不同的沉降差;既能发挥防震缝的作用,又不失沉降缝的功能。
(3)本装置中的弹簧的长度大于防震沉降缝的宽度,在防震沉降缝两侧的结构单元相互碰撞前,就已提前发挥弹簧的变形作用,避免两侧结构单元的硬性碰撞、挤压。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剖面图。
图2为图1中A-A处俯视图。
图3为图1中B处放大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中固定部的立面示意图。
图中:1、结构单元2、防震沉降缝
11、第一凹槽12、第二凹槽
13、定位槽3、滑槽
41、固定部42、活动部
43、弹簧411、长槽
5、锁定杆6、定位螺栓
具体实施方式
说明书附图所绘示的结构、比例、大小等,均仅用以配合说明书所揭示的内容,以供熟悉此技术的人士了解与阅读,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限定条件,故不具技术上的实质意义,任何结构的修饰、比例关系的改变或大小的调整,在不影响本实用新型所能产生的功效及所能达成的目的下,均应仍落在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技术内容所能涵盖的范围内。同时,本说明书中所引用的如“上”、“下”、“前”、“后”、“中间”等用语,亦仅为便于叙述的明了,而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围,其相对关系的改变或调整,在无实质变更技术内容下,当亦视为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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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04B1-00 一般构造;不限于墙,例如,间壁墙,或楼板或顶棚或屋顶中任何一种结构
E04B1-02 .主要由承重的块状或板状构件构成的结构
E04B1-16 .堆料结构,例如混凝土在现场以浇制或类似方法成型的结构,同时利用或不利用附加构件,例如,永久性结构、由承重材料覆盖的基础
E04B1-18 .包含长形承重部件的结构,例如,包含柱,大梁,骨架
E04B1-32 .拱形结构;穹窿顶的结构;折板结构
E04B1-34 .特种结构,例如,用由桅杆结构或封闭的电梯井或楼梯间等塔式结构支承的悬吊或悬臂杆件;与弹性稳定性有关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