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清洗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520826566.X | 申请日: | 2015-10-22 |
公开(公告)号: | CN205085058U | 公开(公告)日: | 2016-03-16 |
发明(设计)人: | 郑高安;陈园园;杨勤博;胡巍锋;周春阳 | 申请(专利权)人: | 浙江水利水电学院 |
主分类号: | B08B3/04 | 分类号: | B08B3/04;B08B13/00 |
代理公司: |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 44298 | 代理人: | 万鹏 |
地址: | 310018 浙江省***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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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清洗 设备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清洗设备技术领域,更具体地说,涉及一种汽车零件清洗的清洗设备。
背景技术
现有的清洗设备包括清洗机、安装在清洗机下方的储液箱以及下水管。该下水管通常采用直管的结构,用于连通清洗机与储液箱。下水管采用此种结构,使得废水从清洗机流入储液箱时的流速较快,容易在储液箱中产生泡沫。所述清洗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储液箱中产生的泡沫容易从储液箱中溢出,从而给清洗环境造成污染,进而影响正常的清洗生产;再者,泡沫的产生也会影响储液箱的储存废水的能力。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针对现有技术的上述缺陷,提供一种在清洗过程中不容易产生泡沫的清洗设备。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本实用新型构造了一种清洗设备,包括清洗机,以及安装在所述清洗机下方的储液箱;所述清洗设备还包括缓冲箱、用于连通所述清洗机与所述缓冲箱并呈L形的第一下水管、用于连通所述缓冲箱与所述储液箱并呈L形的第二下水管,以及安装在所述储液箱上的抽风机;所述第一下水管设置于所述缓冲箱的顶部,所述第二下水管设置于所述缓冲箱的侧部。
在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清洗设备中,所述抽风机设置在所述储液箱的侧部。
在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清洗设备中,所述清洗设备还包括可拆卸地连接在所述储液箱上的盖板。
在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清洗设备中,所述储液箱与所述盖板之间设置有密封垫。
实施本实用新型的清洗设备,具有以下有益效果:所述清洗设备采用缓冲箱、第一下水管以及第二下水管的结构,能够减缓废水从清洗机流入储液箱中的流速,从而有效地减少泡沫的产生,不会影响正常的清洗生产;再者,所述清洗设备采用抽风机的结构,能够减少储液箱中的空气量从而进一步抑制泡沫的产生。
附图说明
下面将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附图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较佳实施例提供的清洗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目的和效果有更加清楚的理解,现对照附图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提供一种清洗设备,其包括清洗机1、储液箱2、缓冲箱3、第一下水管4、第二下水管5以及抽风机6。清洗机1包括喷淋装置(未标号)等结构,该喷淋装置用于清洗汽车零件。清洗机1的底部开设有排出清洗之后的废水的排水口(未图示)。
储液箱2大致为中空的结构,其设置在清洗机1的下方,用于储存清洗机1中清洗之后排出的废水。该储液箱2中开设有供废水流入的进水口(未图示)。所述清洗设备还包括可拆卸地连接在储液箱2上的盖板21,储液箱2与盖板21之间设置有密封垫(未图示)。采用密封垫的结构,能够提高储液箱2的密封性能。
如图1所示,缓冲箱3大致为中空的箱状结构,其设置在清洗机1与储液箱2之间。采用该缓冲箱3的结构,能够使得废水在排出的过程中产生缓冲,进而能够有效地减少泡沫的产生。第一下水管4用于连通清洗机1与缓冲箱3,第二下水管5用于连通缓冲箱3与储液箱2。本实施例中,第一下水管4设置于缓冲箱3的顶部,第二下水管5设置于缓冲箱3的侧部。优选地,第一下水管4呈L形,第二下水管5呈L形。
本实施例中,所述清洗设备采用缓冲箱3、第一下水管4以及第二下水管5的结构,能够减缓废水从清洗机1流入储液箱2中的流速,从而有效地减少泡沫的产生,不会影响正常的清洗生产。
如图1所示,抽风机6安装在储液箱2上,其根据储液箱2的尺寸进行选择。优选地,该抽风机6设置在储液箱2的侧部。该抽风机6运作时能够抽走储液箱2中的空气,使储液箱2的内部产生负压,从而能够有效地抑制泡沫的产生。
使用如上实施例所述的清洗设备,由于所述清洗设备采用缓冲箱3、第一下水管4以及第二下水管5的结构,能够减缓废水从清洗机1流入储液箱2中的流速,从而有效地减少泡沫的产生,不会影响正常的清洗生产;再者,所述清洗设备采用抽风机6的结构,能够减少储液箱中的空气量从而进一步抑制泡沫的产生。
上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进行了描述,但是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上述的具体实施方式,上述的具体实施方式仅仅是示意性的,而不是限制性的,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启示下,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宗旨和权利要求所保护的范围情况下,还可做出很多形式,这些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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