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基于土壤水势的干旱预警系统有效
申请号: | 201520802895.0 | 申请日: | 2015-10-13 |
公开(公告)号: | CN205049564U | 公开(公告)日: | 2016-02-24 |
发明(设计)人: | 翟建青;王艳君;苏布达;赵成义 | 申请(专利权)人: | 国家气候中心;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中国科学院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G01N33/24 | 分类号: | G01N33/24 |
代理公司: | 北京金智普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401 | 代理人: | 巴晓艳 |
地址: | 100083 北***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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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基于 土壤 水势 干旱 预警系统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土壤灌溉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基于土壤水势的干旱预警系统。
背景技术
我国自2006年11月1日开始实施《气象干旱等级》,作为用于监测干旱灾害的国家标准,其规定了全国范围气象干旱指数的计算方法、等级划分标准、等级命名、使用方法等,并界定了气象干旱发展不同进程的术语。然而气象干旱不等同于干旱受害,气象干旱,指某时段由于蒸发量和降水量的收支不平衡,水分支出大于水分收入而造成的水分短缺现象。
而农作物是否受旱需要从农作物的生理角度来衡量,干旱受灾导致农作物生育受阻是其核心因素,其主要条件是大气降水偏少,使土壤含水量降低到不能满足农作物正常生长发育所需的生理和生态用水,也就是作物无法在当前气象条件下自由的从土壤中获取生理生态所需用水。
目前,土壤中水分的多少有两种表示方法:一种是以土壤含水量表示,分重量含水量和容积含水量两种,二者之间的关系由土壤容重来换算。另一种是以土壤水势表示,土壤水势的负值是土壤水吸力。土壤含水量受土壤质地变化影响较大,在描述土壤干旱程度方面代表性较差,例如;某些区域土壤含水量是10%的时候,农作物并非缺水,而另外一些区域即使达到土壤含水量30%,植物却需要灌溉。相反,土壤水势从能量的角度更能有效描述土壤干旱程度,而且不受土壤质地的直接影响,具有很强的代表性和普遍性。因为土壤水势是土壤水所具有的势能,土壤饱和时土壤水势的绝对值小,土壤含水量低时土壤水势的绝对值大。土壤水势绝对值的大小反映了土壤水分运动和植物吸水的难易,也就是说农作物是否受旱可以从土壤水势角度来描述,因此,可以优先考虑土壤水势作为干旱评估模型因子。
我国的干旱监测等级评价指标如果以农作物是否受旱作为最核心和最重要的反映指标,对于增加干旱程度的可比性,制定合理的灌溉计划,发挥节水农业综合技术优势及水利工程综合效益,提高抗旱决策的科学性、主动性将具有重要意义。
实用新型内容
技术问题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建立全新的干旱预警系统,从而更有效的对干旱状况做出预警。
解决方案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基于土壤水势的干旱预警系统,包括:至少一个土壤水势检测装置,连接至所述至少一个土壤水势检测装置的数据传输总线,与所述数据传输总线连接的数据采集器,通过互联网与所述数据采集器连接的专用服务器,所述专用服务器上配置有干旱预警模型,用来根据所述土壤水势检测装置检测的数据做出干旱预警。
对于上述干旱预警系统,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还包括用户端,通过互联网与所述专用服务器信号连接,用来接收所述干旱预警。
对于上述干旱预警系统,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数据传输总线通过有线方式或者无线方式与所述至少一个水势检测装置连接。
对于上述干旱预警系统,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无线方式为蓝牙或者Wifi连接。
对于上述干旱预警系统,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数据采集器为GPRS数据采集器,采用推送方式向所述专用服务器传输数据。
对于上述干旱预警系统,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专用服务器利用地理信息系统将水势数据分类存储。
对于上述干旱预警系统,在一种可能的实现方式中,所述用户端是计算机或手机或智能移动终端。
有益效果
通过采用土壤水势检测装置检测土壤水势,根据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基于土壤水势的干旱预警系统能够从农作物的受旱角度对干旱做出预警。
根据下面参考附图对示例性实施例的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其它特征及方面将变得清楚。
附图说明
包含在说明书中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的附图与说明书一起示出了本实用新型的示例性实施例、特征和方面,并且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的原理。
图1示出根据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基于土壤水势的干旱预警系统的结构框架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参考附图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各种示例性实施例、特征和方面。附图中相同的附图标记表示功能相同或相似的元件。尽管在附图中示出了实施例的各种方面,但是除非特别指出,不必按比例绘制附图。
在这里专用的词“示例性”意为“用作例子、实施例或说明性”。这里作为“示例性”所说明的任何实施例不必解释为优于或好于其它实施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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