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可见光接收转换器有效
申请号: | 201520754070.6 | 申请日: | 2015-09-25 |
公开(公告)号: | CN205283541U | 公开(公告)日: | 2016-06-01 |
发明(设计)人: | 徐林 | 申请(专利权)人: | 徐林 |
主分类号: | H04B10/116 | 分类号: | H04B10/116;H04B10/60;H04M1/725 |
代理公司: | 上海晨皓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1260 | 代理人: | 成丽杰 |
地址: | 200433 上海市***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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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可见光 接收 转换器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可见光通信领域,特别涉及可见光接收转换器。
背景技术
随着无线网络的普及与发展,无线网络用户的数量也迅猛攀升,为满足未来大容量无线通信的发展需求,探索应用新的频谱乃至光谱资源以实现在宽带无线通信中的广泛应用,已成为当前世界范围研究热点和竞争焦点。可见光通信(VisibleLightCommunication,简称VLC)技术是一种宽带无线接入技术,它通过发光二极管发出的肉眼察觉不到闪烁的高速明暗信号来传输信息,但能被光电探测器等器件捕获并检测,在提供照明的同时可传输数据,并能够以极丰富的频谱资源(超宽光谱频段约375THz,1THz=1000GHz)提供大容量通信服务。与此同时,用于通信的照明光源可以安装在任何地方,减少了覆盖盲区。特别是它不受复杂电磁干扰的影响,对于煤矿安全生产、医疗监护、海洋勘探等核心应用领域的信息化建设具有特殊意义。由此,可见光通信将为解决频谱瓶颈和覆盖盲区的问题提供有效的技术途径。
在可见光通信领域中,可见光通过光电转换接收,转换为可被相应设备识别的数字信号,最终获取可见光中携带的信息,接收转换器是可见光通信中必不可少的器件。
随着现有移动便携设备的普及,传输信息不一定是传统的固定点对固定点的传输方式,如接收终端为手机时,接收位置在不断地变化,传统的接收转换器为一个独立的器件,只能固定放置某处,不便于手机随时接收信息,给手机的信息接收带来了麻烦,阻碍了可见光通信在移动便携设备上的应用。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见光接收转换器,使得可见光接收转换器可以直接连接于各类移动便携设备,通用性强,利于可见光通信的进一步推广。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提供了一种可见光接收转换器,可见光接收转换器包含:可见光接收单元、信号处理器和耳机接口;所述信号处理器分别与所述可见光接收单元和所述耳机接口连接。
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相对于现有技术而言,主要区别及效果在于:利用信号处理器将可见光接收单元接收到的可见光进行信号转换处理,获得的数字信号传输至耳机接口,在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中的可见光接收转换器与移动便携设备连接时,通过耳机接口传输至移动便携设备,使得移动便携设备便捷接收到可见光中携带的通信信息,由于移动便携设备的耳机接口通用性强,使得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中的可见光接收转换器可以直接连接于各类移动便携设备,通用性强,利于可见光通信的进一步推广。
作为进一步改进,可见光接收单元为光电探测器。利用光电探测器作为可见光接收单元,不仅实现方便,且体积小,增强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中可见光接收转换器的便携性。
作为进一步改进,光电探测器的一端可以与信号处理器共接地,另一端连接信号处理器的信号输入端。
作为进一步改进,光电探测器与所述耳机接口间通过耳机线连接。利用普通的耳机线即可实现信号的传输,实现简单,硬件成本低。
作为进一步改进,耳机接口可以为四段式接口;所述四段式接口的GND端接地;所述四段式接口的MIC端、左声道端和右声道端分别作为信号端和电源的两端;所述信号端连接所述信号处理器的信号输出端。由于四段式接口在移动便携设备中较为普及,所以用其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耳机接口有利于本实用新型的广泛应用。
作为进一步改进,信号处理器为微控制单元MCU或现场可编程门阵列FPGA。使得本实用新型可以根据不同的设计需求选择不同的芯片,灵活多变地满足了不同用户的需求,进一步拓展了本实用新型的应用场景。
作为进一步改进,耳机接口为通用耳机接口。利用通用耳机接口,可以将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中的可见光接收转换器直接插入手机,更加便于用户的携带使用。
附图说明
图1是根据本实用新型第一实施方式的可见光接收转换器的结构图;
图2是根据本实用新型第一实施方式的可见光接收转换器的示意图;
图3是根据本实用新型第一实施方式的可见光接收转换器中四段式耳机接口的连接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各实施方式进行详细的阐述。然而,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在本实用新型各实施方式中,为了使读者更好地理解本申请而提出了许多技术细节。但是,即使没有这些技术细节和基于以下各实施方式的种种变化和修改,也可以实现本申请各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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