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自处理含尘焦油的环保气化炉有效
申请号: | 201520652305.0 | 申请日: | 2015-08-26 |
公开(公告)号: | CN205115397U | 公开(公告)日: | 2016-03-30 |
发明(设计)人: | 傅敏燕;丁烙勇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泽玛克敏达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10J3/20 | 分类号: | C10J3/20;C10J3/72;C10J3/30 |
代理公司: | 北京汇思诚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444 | 代理人: | 王刚;龚敏 |
地址: | 200136 上海***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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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处理 焦油 环保 气化 | ||
1.一种自处理含尘焦油的环保气化炉,所述气化炉上设有多个喷嘴,其特征在于,所述气化炉还包括焦油槽、均化器和第一焦油喷射泵,所述焦油槽用于收集包括所述气化炉的整个气化系统的含尘焦油;所述均化器与所述焦油槽的出口连接,用于将所述含尘焦油进行研磨和搅拌处理;所述第一焦油喷射泵的进口与所述均化器连接,出口与其中至少一个喷嘴连接,用于将所述含尘焦油通过所述至少一个喷嘴喷入所述气化炉内。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处理含尘焦油的环保气化炉,其特征在于,所述气化炉为固定床气化炉。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自处理含尘焦油的环保气化炉,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喷嘴设有至少两个通道,其中第一通道用于喷入气化剂,第二通道用于喷入所述含尘焦油。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自处理含尘焦油的环保气化炉,其特征在于,所述气化炉还包括破碎机,所述破碎机的进口与所述焦油槽的出口连接,所述破碎机的出口与所述均化器的进口连接,用于对所述含尘焦油中混入的大颗粒固体进行破碎处理。
5.根据权利要求1或4所述的自处理含尘焦油的环保气化炉,其特征在于,所述气化炉还包括搅拌槽和第二焦油喷射泵,所述第一焦油喷射泵的出口与所述搅拌槽的进口连接,所述搅拌槽的出口与所述第二焦油喷射泵的进口连接,所述第二焦油喷射泵的出口与所述至少一个喷嘴连接,且所述搅拌槽的进口还与轻油的输出管线口和/或分散剂的第一输出管线口连接。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自处理含尘焦油的环保气化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焦油喷射泵的出口与所述搅拌槽的进口之间还设有第一控制阀门,所述第一焦油喷射泵的出口与所述第二焦油喷射泵的出口之间还设有第二控制阀门,所述第一控制阀门与所述第二控制阀门呈并联关系。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自处理含尘焦油的环保气化炉,其特征在于,所述搅拌槽上还设有与火炬相连的管线,用于对所述搅拌槽中的所述含尘焦油中逃逸、释放的废气进行燃烧处理。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自处理含尘焦油的环保气化炉,其特征在于,所述气化炉还包括混合槽和第三焦油喷射泵,所述第二焦油喷射泵的出口与所述混合槽的进口连接,所述混合槽的出口与所述第三焦油喷射泵的进口连接,所述第三焦油喷射泵的出口与所述至少一个喷嘴连接,且所述混合槽的进口还分别与粉煤的输出管线口和分散剂的第二输出管线口连接。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自处理含尘焦油的环保气化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焦油喷射泵的出口与所述混合槽的进口之间还设有第三控制阀门,所述第二焦油喷射泵的出口与所述第三焦油喷射泵的出口之间还设有第四控制阀门,所述第三控制阀门与所述第四控制阀门呈并联关系。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自处理含尘焦油的环保气化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焦油喷射泵的出口还与所述焦油槽的进口连接,形成第一焦油循环回路,且所述第一焦油循环回路上还设有第五控制阀门;和/或所述第二焦油喷射泵的出口还与所述搅拌槽的进口连接,形成第二焦油循环回路,且所述第二焦油循环回路上还设有第六控制阀门;和/或所述第三焦油喷射泵的出口还与所述混合槽的进口连接,形成第三焦油循环回路,且所述第三焦油循环回路上还设有第七控制阀门。
11.根据权利要求10所述的自处理含尘焦油的环保气化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焦油槽、所述搅拌槽以及所述混合槽的任意两者或三者合而为一;相应的所述第一焦油喷射泵、所述第二焦油喷射泵以及所述第三焦油喷射泵任意两者或三者合而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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