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排烟管道防爆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520606798.4 | 申请日: | 2015-08-13 |
公开(公告)号: | CN205014417U | 公开(公告)日: | 2016-02-03 |
发明(设计)人: | 张俊 | 申请(专利权)人: | 张俊 |
主分类号: | F23M11/00 | 分类号: | F23M11/00 |
代理公司: | 泰州地益专利事务所 32108 | 代理人: | 王楚云 |
地址: | 225300 江苏***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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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烟管 防爆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防爆装置,特别涉及一种排烟管道防爆装置。
背景技术
排烟管道排烟的目的是将室内的烟尘通过抽风机械排到室外,由于烟尘经常粘在管道上,排烟管道需要经常清洗。排烟管道应用范围很广,包括酒店、工厂等等。现有的排烟管道在排烟的过程中防爆系数低,安全性差,在使用的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主要是解决现有技术所存在的技术问题,从而提供一种可以将该防爆装置安装在排烟管道的外表面,通过防爆筒通过开槽可以牢固地套装在排烟管道的外表面,且通过把手方便对防爆筒进行操作,通过锁杆可以控制开槽的大小,从而方便控制防爆筒的锁紧力度,方便牢固地套装在排烟管道的外表面,从而可以使排烟管道的防爆系数大大提高的排烟管道防爆装置。
本实用新型的上述技术问题主要是通过下述技术方案得以解决的:
一种排烟管道防爆装置,包括防爆筒,防爆筒的侧壁设有开槽,防爆筒的端部设有第一对接块与第二对接块,第一对接块与第二对接块设置在开槽的端部两侧,第一对接块通过第一加强块与防爆筒的端部连接,第二对接块通过第二加强块与防爆筒的端部连接,第一对接块与第二对接块插接有锁杆,锁杆的一端设有扣管,扣管扣在第二对接块的外侧壁;防爆筒的外侧壁设有把手,锁杆的另一端设有连接环,把手设有锁销,锁杆的端部与锁销连接,把手设有第一开孔与第二开孔。
进一步地,所述扣管的对外朝向面设有扣环。
进一步地,所述扣环的外表面设有防滑纹。
进一步地,所述防爆筒的外表面设有扣条。
进一步地,所述扣条为弧形形状。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的排烟管道防爆装置,可以将该防爆装置安装在排烟管道的外表面,通过防爆筒通过开槽可以牢固地套装在排烟管道的外表面,且通过把手方便对防爆筒进行操作,通过锁杆可以控制开槽的大小,从而方便控制防爆筒的锁紧力度,方便牢固地套装在排烟管道的外表面,从而可以使排烟管道的防爆系数大大提高。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排烟管道防爆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排烟管道防爆装置的部件分解图;
图3为图2中A区域的细节放大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所述防爆筒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详细阐述,以使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从而对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做出更为清楚明确的界定。
如图1与图4所示,一种排烟管道防爆装置,包括防爆筒1,防爆筒1的侧壁设有开槽2,防爆筒1的端部设有第一对接块4与第二对接块5,第一对接块4与第二对接块5设置在开槽2的端部两侧,第一对接块4通过第一加强块6与防爆筒1的端部连接,第二对接块5通过第二加强块7与防爆筒1的端部连接,第一对接块4与第二对接块5插接有锁杆8,锁杆8的一端设有扣管9,扣管9扣在第二对接块5的外侧壁;防爆筒1的外侧壁设有把手11,锁杆8的另一端设有连接环12,把手11设有锁销13,锁杆8的端部与锁销13连接,把手11设有第一开孔14与第二开孔15;扣管9的对外朝向面设有扣环10,扣环10的外表面设有防滑纹,防爆筒1的外表面设有扣条3,扣条3为弧形形状。
本实用新型排烟管道防爆装置,可以将该防爆装置安装在排烟管道的外表面,通过防爆筒1通过开槽2可以牢固地套装在排烟管道的外表面,且通过把手11方便对防爆筒1进行操作,通过锁杆8可以控制开槽2的大小,从而方便控制防爆筒1的锁紧力度,方便牢固地套装在排烟管道的外表面,从而可以使排烟管道的防爆系数大大提高。
其中,扣管9的对外朝向面设有扣环10,扣环10的外表面设有防滑纹,所以通过扣环10可以使扣管9安装更加牢固。
其中,防爆筒1的外表面设有扣条3,扣条3为弧形形状,所以能加强防爆筒1的强度。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不经过创造性劳动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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