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车载显示屏翻转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520552854.0 | 申请日: | 2015-07-28 |
公开(公告)号: | CN204750036U | 公开(公告)日: | 2015-11-11 |
发明(设计)人: | 谭兴奎 | 申请(专利权)人: | 谭兴奎 |
主分类号: | B60R11/02 | 分类号: | B60R11/02 |
代理公司: | 重庆博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50212 | 代理人: | 黄河 |
地址: | 400030 重庆市*** | 国省代码: | 重庆;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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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车载 显示屏 翻转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车载多媒体产品技术及车载装置配件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车载显示屏翻转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汽车产业发展,车内多媒体产品的种类也越来越多。而为了满足人们在多媒体影音、视频娱乐、倒车影像观测、信息交互等方面的需求,车载显示屏已经较为普遍地出现在中、高档汽车的车载系统中控台上;同时,外装式的车载显示屏产品也开始越来越多的出现在车辆配件产品市场中,以满足一些用户额外的信息显示功能需求,例如一些中、低档汽车用户的车辆中控台没有车载显示屏因此需要额外安装,或者一些用户需要在车辆的前排座椅后方加装新的车载显示屏供后排乘客观赏视频娱乐节目,又或者一些用户需要在车辆内后方的车顶上加装新的车载显示屏用以向后方车辆显示行车状况信息或交互信息等。
现有的车载显示屏安装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固定式安装的,另一种是通过可翻转结构安装的。其中,前一种安装方式虽然安装较为简便,但显示屏被固定后其可视角度也随之固定。而后一种安装方式则可以很好地解决可视角度固定不可调的问题,并且翻转结构的车载显示屏可以使得车内环境的质感和档次得以提升。不仅如此,如果对于车载系统中控台上的车载显示屏带有翻转结构能够解决可视角度问题和提升质感的话,那么对于外装式的车载显示屏产品而言,如果带有翻转结构则能够具备更丰富的实用性;例如,带有翻转结构的外装式车载显示屏安装在车辆的前排座椅后方,可以在后排乘客需要观赏视频节目时翻转展开,而在不使用时翻转折叠使得显示屏一面贴于前排座椅背面上,有利于保护显示屏不易被擦伤、损坏;又例如,带有翻转结构的外装式车载显示屏安装在车辆内后方的车顶上,在需要向方车辆显示信息时将显示屏翻转至与后车窗平行的角度,而在不使用时翻转折叠在车顶上,则有利于节省其占用的车内空间。由于兼具动感的设计和实用的功能,因此具备翻转结构的车载显示屏更加受到人们的喜爱。
现有技术中,车载显示屏翻转装置通常包括固定架和显示屏,显示屏的一侧边通过转轴可转动连接在固定架上,并且为了实现电控,通常视情况下,显示屏由双向驱动电机通过驱动传动连接结构总成带动而绕转轴顺时针或逆时针转动,以实现电控翻转展开、翻转收折的功能。而在车载显示屏翻转装置中所具体采用的驱动传动连接结构总成,则通常根据具体的应用形式而设计为不同的结构形式;例如,有将驱动传动连接结构总成设计为减速齿轮组结构,通过减速齿轮组结构将双向驱动电机的驱动转动速度减速后传导给显示屏而带动其翻转,相关结构形式可以参见我国专利CN200520121470.X和CN201320519337.4等所示的显示屏翻转结构;又例如,也有将驱动传动连接结构总成设计为通过丝杆螺母传动副带动拉杆拉伸的结构,由双向驱动电机带动丝杆旋转使得螺母平移,通过螺母的平移带动拉杆实现拉、伸动作,从而拉动屏幕实现翻转,相关结构形式可以参见我国专利CN200820048561.9和CN201320695022.5等所示的显示屏翻转结构。
但现有的车载显示屏翻转装置,其结构设计上通常仅注重于如何实现翻转功能,而关于其翻转功能的多样化以及结构设计的可执行性和安全性,却缺乏足够的关注。例如,对于外装式的车载显示屏翻转装置,如果用于安装在车辆前排座椅后方供后排乘客使用,才显示屏的显示面朝向前排座椅北部的收折状态到显示屏的显示面朝向后排乘客的展开状态,显示屏需要翻转的角度达到180度;而如果用于安装在车辆内后方的车顶上,从收拢于车顶的收折状态到显示屏几乎与后车窗平行的展开状态,显示屏需要翻转的角度通常在90~120度之间,并且其翻转角度可能因为不同车型的车顶面与后车窗所在面的夹角不同而需要相应调整。如果针对这些不同翻转角度的需求各自分别设计不同的车载显示屏翻转结构产品,无疑会导致生产成本的大幅增加、产品定位过于狭窄等问题。当然,也可以通过调整设置车载显示屏翻转结构产品中驱动电机的驱动时间、驱动步数(针对步进电机)等参数,来实现翻转功能的多样化设计,满足不同翻转角度的需求,但这样的设置方式需要产品工程师等具备专业技术知识的人员以及相关的参数调整设置器材才能实现,不便于直接在车内根据现场情况进行调整,也不便于用户自行在车内安装后根据需求调整其翻转角度。此外,还会衍伸出的问题在于,如果将车载显示屏翻转结构产品的翻转角度设计为可调,则可能出现因为预设翻转角度与实际需求翻转角度不相对应,而导致显示屏翻转不到位或者翻转到位后电机驱动未停止引起相关构件损坏等不能满足功能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其结构设计的可执行性和安全性没有得到较好的保证。
实用新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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