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离心式抛光机有效
申请号: | 201520545802.0 | 申请日: | 2015-07-24 |
公开(公告)号: | CN204772022U | 公开(公告)日: | 2015-11-18 |
发明(设计)人: | 刘鲸;朱加尖;刘春林 | 申请(专利权)人: | 常州博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4B31/02 | 分类号: | B24B31/02;B24B47/12 |
代理公司: | 常州市维益专利事务所 32211 | 代理人: | 王凌霄 |
地址: | 213164 江苏省***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离心 抛光机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机械设备的技术领域,尤其是一种离心式抛光机。
背景技术
现有的多数工件制品在成型过程中,有时为了达到特定的光洁度要求,通常需要借助一些专业设备对其进行加工处理。抛光机就是这众多专业设备中的一种,抛光机也称为研磨机,常常用作机械式研磨、抛光及打蜡。然而,现有的多数抛光机在结构设计上存在一些不足之处,结构复杂,制造维修成本高,抛光效率低,经济利用率低,完全不能满足抛光厂家追求低成本、高效率的使用要求。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为了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离心式抛光机,成本较低,抛光效率高。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离心式抛光机,包括支撑板,所述的支撑板的上表面对称设置有两根限位柱和活动设置在两根限位柱之间的滚桶,所述的滚桶中安装有与其偏心设置的抛光桶,所述的滚桶与抛光桶之间通过多根长度不一的弹簧相连接,所述的抛光桶的侧壁上开设有可向其中搁置工件的入口;支撑板的上表面还对称设置有两个用于驱动滚桶滚动的驱动机构。
进一步地,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的驱动机构包括电动机,所述的电动机的驱动轮通过第一皮带连接有皮带传动轮,所述的皮带传动轮通过第二皮带连接有驱动轮,所述的驱动轮与滚桶相接触。
进一步地,为了便于将抛光机移动至任意位置处并将其固定至任意位置处,故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的支撑板的下表面设置有四个行走轮,所述的每个行走轮上均设置有锁紧件。
进一步地,为了便于滚桶能够顺利地滚动,故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的两个用于驱动滚桶滚动的驱动机构的驱动方向相同。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的一种离心式抛光机,结构紧凑,制造维护成本低,抛光效率高,操作方便,安全可靠度高,完全能够满足多数厂家追求低成本、高效率的使用要求,致使其经济利用率较高,可以被广泛应用于各种需要抛光工件制品的场合。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中的标号为:1、支撑板,2、限位柱,3、滚桶,4、抛光桶,5、弹簧,6、入口,7、电动机,8、第一皮带,9、皮带传动轮,10、第二皮带,11、驱动轮,12、行走轮,13、锁紧件。
具体实施方式
现在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这些附图均为简化的示意图,仅以示意方式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基本结构,因此其仅显示与本实用新型有关的构成。
如图1所示的本实用新型一种离心式抛光机,包括支撑板1,支撑板1的上表面对称设置有两根限位柱2和活动设置在两根限位柱2之间的滚桶3,滚桶3中安装有与其偏心设置的抛光桶4,滚桶3与抛光桶4之间通过多根长度不一的弹簧5相连接,抛光桶4的侧壁上开设有可向其中搁置工件的入口6;支撑板1的上表面还对称设置有两个用于驱动滚桶3滚动的驱动机构。
其中,驱动机构包括电动机7,电动机7的驱动轮通过第一皮带8连接有皮带传动轮9,皮带传动轮9通过第二皮带10连接有驱动轮11,驱动轮11与滚桶3相接触。支撑板1的下表面设置有四个行走轮12,每个行走轮12上均设置有锁紧件13,四个行走轮12便于将抛光机移动至任意位置处,四个行走轮12上的四个锁紧件13便于将抛光机固定至任意位置处。两个用于驱动滚桶3滚动的驱动机构的驱动方向相同,以便于滚桶3能够顺利地滚动。
该离心式抛光机的工作原理是:两个驱动机构一起工作,致使两个驱动轮11带动滚桶3在一定的区域内滚动,由于滚桶3内偏心设置有抛光桶4,且滚桶3与抛光桶4之间连接有多根长度不一的弹簧5,在滚桶3滚动的同时会导致抛光桶4大浮动的摆动,进而使得抛光桶4中的工件可以被快速的抛光处理。
以上述依据本实用新型的理想实施例为启示,通过上述的说明内容,相关工作人员完全可以在不偏离本项实用新型技术思想的范围内,进行多样的变更以及修改。本项实用新型的技术性范围并不局限于说明书上的内容,必须要根据权利要求范围来确定其技术性范围。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常州博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常州博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520545802.0/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