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头部理疗仪有效
申请号: | 201520521017.1 | 申请日: | 2015-07-18 |
公开(公告)号: | CN205322735U | 公开(公告)日: | 2016-06-22 |
发明(设计)人: | 李月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瑞吉思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H15/00 | 分类号: | A61H15/00;A61N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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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圳***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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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头部 理疗仪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美容器材,尤其涉及一种手持式头部理疗仪。
背景技术
头部按摩仪主要用于对头部的进行按摩、保健,现有的头部按摩仪多采用头戴式,即像帽子一样戴在头上,由于其本身的重量而对头部产生一定的压迫感,让使用者倍感不适,不能获得良好的按摩效果。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即是克服现有技术不足,提供一种手持式头部理疗仪。
具体来说,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头部理疗仪,包括手持部及主体部,所述主体部设有若干凹陷部,每个凹陷部内连接有可相对主体部进行离心旋转的按摩部,每个按摩部设有若干按摩点。
进一步的,所述按摩点设有若干凸点。
进一步的,凹陷部之间设有红光灯,红光灯位于主体部的中心且红光灯未突出于主体表面。
进一步的,所述主体部的侧面还设有臭氧发生装置。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头部理疗仪结构简单易于手持,不会对头部产生压迫感,且红光灯与臭氧发生装置还能起到抗衰老、杀菌保健的作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头部理疗仪的侧视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头部理疗仪的正视图,其中凸点未显示;
其中,100为头部理疗仪,1为主体部,11为凹陷部,12为按摩部,13为按摩点,14为凸点,2为手持部,3为臭氧发生装置,4为红光灯。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头部理疗仪进行非限制性地说明,目的是为了公众更好地理解所述的技术内容。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头部理疗仪100,包括供使用者操作的手持部2及与手持部一体连接的主体部1,其中手持部尺寸较小。相较于传统的头部按摩仪,本实用新型的头部理疗仪100不会对使用者头部产生压迫,使用也更为简单。
结合图2,所述主体部在工作面101设有若干凹陷部11,本实施例中为4个,每个凹陷部内设有一个按摩部12,按摩部12通过电机与主体部相连,从而使按摩部12可相对主体部1在凹陷部11内作离心转动,从而实现按摩功能。每个按摩部12设有4个按摩点13,按摩点13与按摩部12一体相连。按摩点设有若干凸点14,可与头皮进行摩擦,获得更好的按摩效果。
所述凹陷部11之间设有红光灯4,红光灯4大致位于主体部1的中心,且红光灯4未突出于工作面101,也就不会对按摩产生影响。红光灯发出的红光有抗衰老功能。
所述主体部的侧面还设有臭氧发生装置3,臭氧发生装置3可去除头部的病菌。当然臭氧本身对人体也有一定害处,所以选择将其设置于主体部侧面,避免直接的伤害。
应该理解的是,上述内容不是对所述技术方案的限制,事实上,凡以相同或近似原理对所述技术方案进行的改进,包括各部分的形状、尺寸、所用材质的改进,以及相似功能元件的替换,都在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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