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台式曲线锯挂架有效
申请号: | 201520476234.3 | 申请日: | 2015-07-03 |
公开(公告)号: | CN204912931U | 公开(公告)日: | 2015-12-30 |
发明(设计)人: | 沃伦·布朗;哈利·索默;格雷厄姆·格哈德 | 申请(专利权)人: | 苏州宝时得电动工具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23D59/00 | 分类号: | B23D59/00;B25H3/04 |
代理公司: | 广州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224 | 代理人: | 唐清凯 |
地址: | 215123 江***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台式 曲线 挂架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工件的支撑及存储装置,特别是涉及一种用于支撑台式曲线锯的台式曲线锯挂架。
背景技术
台式曲线锯是一种常用的锯剖类电动工具。现有技术中,台式曲线锯是直接放置在台面上,因此需要为台式曲线锯提供摆放的台面。但此种方式的缺陷在于:即便台式曲线锯不使用,台面也会一直占用较大的空间。
实用新型内容
基于此,有必要提供一种台式曲线锯挂架,能够可靠支撑台式曲线锯,保证台式曲线锯稳定工作,同时具有较小的存储体积,占用空间小。
一种台式曲线锯挂架,包括左支架,设有左限位块;左支臂,与左支架转动连接且由左限位块限制转动范围,所述左支臂的第一端设有第一左支座,所述左支臂的第二端设有第二左支座,所述第一左支座和第二左支座分别用来定位台式曲线锯的边缘;右支架,设有右限位块;右支臂,与右支架转动连接且由右限位块限制转动范围,所述右支臂的第一端设有第一右支座,所述右支臂的第二端设有第二右支座,所述第一右支座和第二右支座分别用来定位台式曲线锯的边缘。
上述台式曲线锯挂架,包括均可折叠及展开的左右支架,展开时,左右支架上的支座共同用于支撑台式曲线锯,保证台式曲线锯稳定工作;不使用时,左右支架均可以折叠后收起,具有较小的存储空间。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左支臂由所述左限位块限位时,所述左支臂垂直于所述左支架;所述右支臂由所述右限位块限位时,所述右支臂垂直于所述右支架。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左支臂由所述左限位块限位时,及所述右支臂由所述右限位块限位时,所述左支臂和右支臂能处于同一平面。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左支座和第二左支座分别设有用来容纳台式曲线锯的边缘的卡槽,所述第一左支座和第二左支座上均设有第一挡板和第二挡板,所述卡槽形成于第一挡板与第二挡板之间,所述第二挡板具有可恢复的弹性形变能力以弹性抵压容纳于卡槽中的所述台式曲线锯的边缘;所述第一右支座和第二右支座分别设有用来容纳台式曲线锯的边缘的卡槽,所述第一右支座和第二右支座上均设有第四挡板和第五挡板,所述卡槽形成于第四挡板与第五挡板之间,所述第五挡板具有可恢复的弹性形变能力以弹性抵压容纳于卡槽中的所述台式曲线锯的边缘。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挡板的高度与第二挡板的高度不同;及/或第四挡板的高度与第五挡板的高度不同。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挡板的高度大于第二挡板的高度;所述第四挡板的高度大于第五挡板的高度。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一挡板和第二挡板的顶端分别设有倒角;所述第四挡板和第五挡板的顶端分别设有倒角。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其中至少一个左支座上还设有与所述第二挡板间隔设置的第三挡板,所述第三挡板上设有螺纹孔;其中至少一个右支座上还设有与所述第四挡板间隔设置的第六挡板,所述第六挡板上设有螺纹孔。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其中仅距离左支架与左支臂连接处更远的第二左支座上设置有所述第三挡板;仅距离右支架与右支臂连接处更远的第二右支座上设置有所述第六挡板。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左限位块在所述左支架上的位置上下可调使所述左支臂的最大转动范围可调,所述右限位块在所述右支架上的位置上下可调使所述右支臂的最大转动范围可调。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左支架与右支架上分别设有水平槽,所述左支架、右支架并排放置时,所述水平槽沿左支架至右支架的方向延伸。
在其中一个实施例中,所述左支架、右支架并排放置时,第一左支座和第二左支座到右支架的距离可调,所述第一右支座和第二右支座到左支架的距离可调。
附图说明
图1挂架展开时的示意图;
图2为挂架展开时另一角度的示意图;
图3为图2中圈A的放大图;
图4为图2中圈B的放大图;
图5为左限位块与左支架的组装关系的示意图;
图6为图5的局部放大图;
图7为挂架收起时的示意图;
图8为台式曲线锯定位于挂架时的示意图;
图9为台式曲线锯定位于挂架时另一角度的示意图;
图10为台式曲线锯从挂架上取下时的示意图;
图11和图12为台式曲线锯旋转90度后安装至挂架的不同角度的示意图。
图中的相关元件对应编号如下:
100、台式曲线锯挂架110、左支架112、第一左支架
1122、第一水平槽114、第二左支架1142、左限位块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苏州宝时得电动工具有限公司,未经苏州宝时得电动工具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520476234.3/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