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电子烟、烟杆及烟弹有效
申请号: | 201520470513.9 | 申请日: | 2015-07-02 |
公开(公告)号: | CN204888731U | 公开(公告)日: | 2015-12-23 |
发明(设计)人: | 李志谦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希格玛和芯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24F47/00 | 分类号: | A24F47/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40 | 代理人: | 韩建伟;张永明 |
地址: | 100098 北京市海***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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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子 | ||
1.一种电子烟,包括烟杆和烟弹,其特征在于,
所述烟杆包括:电池和与所述电池相连接的控制器;
所述烟弹包括:雾化器和与所述雾化器相连接的识别信息提供部件,所述雾化器通过所述识别信息提供部件与所述控制器相连接,其中,
所述控制器包括:第一接口,
所述识别信息提供部件包括:第二接口,
所述雾化器包括:第一端,
其中,所述第一接口、所述第二接口和所述第一端均与地线或者均与电源线相连接,
所述控制器还包括:第三接口,
所述识别信息提供部件还包括:第四接口,
所述雾化器还包括:第二端,
其中,所述第四接口与所述第三接口相连接,且所述第二端与所述第三接口相连接,
其中,
所述识别信息提供部件用于向所述控制器发送识别信息,
所述控制器用于根据接收到的识别信息判断所述烟杆与所述烟弹是否匹配,
若匹配,则允许所述雾化器正常工作,
若不匹配,则所述控制器执行告警或者禁止所述雾化器正常工作。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烟,其特征在于,所述烟杆还包括:咪头结构,所述控制器设置在所述咪头结构中。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烟,其特征在于,所述识别信息以电信号形式传输。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电子烟,其特征在于,所述电信号中携带有所述烟弹的品牌信息、型号信息、生产批次信息。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子烟,其特征在于,所述识别信息提供部件包括:电容,其中,
在所述烟杆和所述烟弹相连接的情况下,所述电容充放电;
在放电过程中,所述电容充当电源,为所述烟杆识别所述烟弹提供电能。
6.一种烟杆,用于与烟弹组合形成电子烟,其特征在于,所述烟杆包括:电池和与所述电池相连接的控制器,其中,
所述控制器用于根据接收到的由识别信息提供部件发送的识别信息判断所述烟杆与所述烟弹是否匹配,若匹配,则允许雾化器正常工作,若不匹配,则所述控制器执行告警或者禁止所述雾化器正常工作,所述烟弹包括:所述雾化器和与所述雾化器相连接的所述识别信息提供部件,所述雾化器通过所述识别信息提供部件与所述控制器相连接,所述控制器包括:第一接口,所述识别信息提供部件包括:第二接口,所述雾化器包括:第一端,其中,所述第一接口、所述第二接口和所述第一端均与地线或者均与电源线相连接,所述控制器还包括:第三接口,所述识别信息提供部件还包括:第四接口,所述雾化器还包括:第二端,其中,所述第四接口与所述第三接口相连接,且所述第二端与所述第三接口相连接。
7.一种烟弹,用于与烟杆组合形成电子烟,其特征在于,所述烟弹包括:雾化器和与所述雾化器相连接的识别信息提供部件,其中,
所述识别信息提供部件用于向控制器发送识别信息,所述控制器用于根据接收到的识别信息判断所述烟杆与所述烟弹是否匹配,若匹配,则允许所述雾化器正常工作,若不匹配,则所述控制器执行告警或者禁止所述雾化器正常工作,所述烟杆包括:电池和与所述电池相连接的所述控制器,所述雾化器通过所述识别信息提供部件与所述控制器相连接,所述控制器包括:第一接口,所述识别信息提供部件包括:第二接口,所述雾化器包括:第一端,其中,所述第一接口、所述第二接口和所述第一端均与地线或者均与电源线相连接,所述控制器还包括:第三接口,所述识别信息提供部件还包括:第四接口,所述雾化器还包括:第二端,其中,所述第四接口与所述第三接口相连接,且所述第二端与所述第三接口相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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