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手机拍摄艺术品用放大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520383896.6 | 申请日: | 2015-06-05 |
公开(公告)号: | CN204669457U | 公开(公告)日: | 2015-09-23 |
发明(设计)人: | 陈越培;胡大为 | 申请(专利权)人: | 广州市芬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M1/21 | 分类号: | H04M1/21;H04M1/02 |
代理公司: | 广州市华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4245 | 代理人: | 付茵茵 |
地址: | 510641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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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手机 拍摄 艺术品 放大 装置 | ||
1.一种手机拍摄艺术品用放大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观测艺术品的放大镜、照亮艺术品的照明装置、伸缩式胶圈;放大镜、照明装置固定在伸缩式胶圈上;伸缩式胶圈上设有通孔,当伸缩式胶圈套在手机上时,手机的摄像头、通孔、放大镜依次对齐。
2.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手机拍摄艺术品用放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放大镜靠近摄像头的一侧设有环形台阶;放大镜穿过通孔,放大镜的环形台阶顶在伸缩式胶圈的内侧。
3.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手机拍摄艺术品用放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装置的内侧设有环形台阶,伸缩式胶圈上设有安装孔;照明装置穿过安装孔,照明装置的环形台阶顶在伸缩式胶圈的内侧。
4.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手机拍摄艺术品用放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装置的外侧为一照射面,照射面向放大镜的一侧倾斜。
5.按照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手机拍摄艺术品用放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装置为LED灯,照射面上设有若干个LED灯珠。
6.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手机拍摄艺术品用放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头位于手机的矩形的背部;伸缩式胶圈沿着矩形的宽度方向套在手机上时,放大镜、照明装置沿着矩形的宽度方向依次排列。
7.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手机拍摄艺术品用放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头位于手机的矩形的背部;伸缩式胶圈沿着矩形的长度方向套在手机上时,放大镜、照明装置沿着矩形的长度方向依次排列。
8.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手机拍摄艺术品用放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头位于手机的矩形的背部;伸缩式胶圈沿着矩形的宽度方向套在手机上时,放大镜、照明装置沿着矩形的长度方向依次排列。
9.按照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手机拍摄艺术品用放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头位于手机的矩形的背部;伸缩式胶圈沿着矩形的长度方向套在手机上时,放大镜、照明装置沿着矩形的宽度方向依次排列。
10.按照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一种手机拍摄艺术品用放大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伸缩式胶圈的材质为硅胶、胶乳或橡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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