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折叠式摄像头有效
申请号: | 201520189627.6 | 申请日: | 2015-03-31 |
公开(公告)号: | CN204633883U | 公开(公告)日: | 2015-09-09 |
发明(设计)人: | 尚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尚平 |
主分类号: | H04N5/225 | 分类号: | H04N5/225;F16M11/38;F16M11/26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百瑞专利商标事务所(普通合伙) 44240 | 代理人: | 苟明英 |
地址: | 518000 广东省深***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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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折叠式 摄像头 | ||
1.一种折叠式摄像头,包括摄像头本体、底座以及用于连接所述摄像头本体和底座的连接杆,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杆可折叠,所述连接杆可伸缩。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折叠式摄像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设置有用于放置所述连接杆的第一凹槽。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折叠式摄像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还设置有用于放置所述摄像头本体的第二凹槽。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折叠式摄像头,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凹槽底部设置有用于固定所述连接杆的放置槽。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折叠式摄像头,其特征在于,所述连接杆至少为两个,依次通过销轴连接。
6.如权利要求1或4所述的折叠式摄像头,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头还包括固定在所述底座上的固定架,所述固定架和连接杆通过销轴固定连接,所述连接杆可沿所述销轴旋转。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折叠式摄像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架包括固定台和设置在所述固定台上的两个相对称的固定板,所述的两个固定板之间形成用于放置所述连接杆端部的夹持口,所述底座设置有与所述固定台卡配的卡板。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折叠式摄像头,其特征在于,所述摄像头还包括固定在所述摄像头本体上的固定架,所述固定架和连接杆通过销轴固定连接,所述连接杆可沿所述销轴旋转。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折叠式摄像头,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架包括固定台和设置在所述固定台上的两个相对称的固定板,所述的两个固定板之间形成用于放置所述连接杆端部的夹持口,所述摄像头本体的壳体设置有与所述固定台固定配合的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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