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警用视频侦查车有效
申请号: | 201520065301.2 | 申请日: | 2015-01-29 |
公开(公告)号: | CN204472654U | 公开(公告)日: | 2015-07-15 |
发明(设计)人: | 唐前进;李震宇;吴轶轩;江洪;朱兴国;齐力;梅林 | 申请(专利权)人: | 公安部第三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B60P3/00 | 分类号: | B60P3/00;H04N7/18 |
代理公司: | 上海天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224 | 代理人: | 刘常宝 |
地址: | 200031***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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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视频 侦查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侦查设备,具体涉及一种具视频侦查车辆。
背景技术
目前视频侦查过程中除需要利用已经接入公安视频图像平台的视频监控资源外,往往还需要调取各类社会视频监控资源或非接入统一平台的监控资源。
对于需要异地办案民警来说,使用自己熟悉的工具能提高破案效率;对于特殊的环境,视频侦查还需要临时快速部署视频监控系统。
现有的一些视频侦查装备,一般为固定式装备,其移动性差,对于需要到异地协助办案的情况,需要临时搭建视频侦查的环境,这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大大影响办案效率;另外,由于视频侦查的软硬件正在处于高速更新和发展阶段,其涉及的软件系统较多,需要的专业知识要求高,对于临时搭建的视频侦查环境,侦查人员需要事先熟练使用相关的软件,掌握相关软件的特点,这种不易操作的特性,进一步的影响办案效率。
因此,固定式装备不能满足现场视频案件侦查的要求,提供一种移动性能强,能够满足现场快速视频案件侦查的需求侦查设备,是本领域亟需解决的问题。
实用新型内容
针对现有固定式侦查装备移动性差,不能满足现场快速视频案件侦查的需求的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出一种具有移动性能的视频侦查警用汽车。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具体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警用视频侦查车,包括一车辆,所述车辆内设置有驾驶室、工作室、设备柜、工具箱、车载发电机、车顶视频监控装置、车顶无线天线、网络系统。
在一优选实例中,所述的工作室位于车身中部,设备柜位于车身中后部,车载发电机和工具箱位于车身后部两侧。
在另一优选实例中,所述工作室具有汽车专用座椅、车载办公桌。
进一步的,所述工作室具有4个可独立旋转的座椅,两个面向驾驶室、两个面向设备柜,1张长条形车载办公桌与设备柜相连,两个面向驾驶室的座椅配置可收起的办工桌。
在又一优选实例中,所述设备柜具有多块液晶显示屏、视频切换矩阵、车载服务器、磁盘柜阵列;所述工具箱具有快速视频采集仪、硬盘对拷机、移动硬盘、U盘、激光测距仪、GPS定位仪、无线直流供电摄像头;所述网络系统具有千兆网交换机、wifi无线路由器、3G或4G无线路由器、USB3.0接口、RJ-45网络接口。
进一步的,所述车载服务器配置有视频采集模块、视频浓缩模块、视频检索模块、模糊图像处理模块。
进一步的,所述网络系统放置于设备柜内,其中千兆网交换机与车顶摄像头、车载服务器、wifi无线路由器、3G或4G无线路由器、RJ-45网络接口相连。
进一步的,所述的wifi无线路由器、3G或4G无线路由器与无线直流供电摄像头相连。
进一步的,所述液晶显示屏通过视频切换矩阵与车载服务器、wifi无线路由器、3G或4G无线路由器相连。
进一步的,所述车载发电机由车辆发送机带动,为所有车载设备提供备用电源。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警用视频侦查车其移动性能强,实现整个侦查设备的移动,有效避免临时搭建视频侦查的环境,通过本视频侦查车可直接到案件现场完成临时视频侦查工作,大大提高办案效率。
附图说明
以下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来进一步说明本实用新型。
图1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视频侦查车内部俯视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视频侦查车的侧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视频侦查车设备柜正面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图示,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参见图1和2,所示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具有移动视频侦查功能的警用汽车的组成结构图。由图可知,整个警用汽车包括一可移动的车辆,该车辆内设置有驾驶室(1)、工作室(2)、设备柜(3)、工具箱(4)、车载发电机(5)、车顶视频监控装置(6)、车顶无线天线(7)、网络系统(图中未示出)等。
其中工作室(2)位于车身中部,设备柜(3)位于车身中后部,车载发电机(4)和工具箱位(5)设置于车身后部两侧。视频监控装置(6)和无线天线(7)设置于车顶(如图2所示),具体的设置位置根据实际需求而定。网络系统整体放置于设备柜(3)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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