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显示装置及电子设备在审
| 申请号: | 201510945630.0 | 申请日: | 2015-12-16 |
| 公开(公告)号: | CN105448195A | 公开(公告)日: | 2016-03-30 |
| 发明(设计)人: | 李国盛;刘安昱;孙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主分类号: | G09F9/30 | 分类号: | G09F9/30;F21V5/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高永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138 | 代理人: | 鞠永善 |
| 地址: | 100085 北京市海淀区清***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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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显示装置 电子设备 | ||
1.一种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包括:发光层和光线汇聚层;
所述发光层位于所述光线汇聚层的下方,所述发光层用于发射光线,所述光线汇聚层用于将所述光线折射成第一指定方向的光线,所述第一指定方向为与正对方向之间的夹角小于指定夹角的方向,所述正对方向为与所述光线汇聚层所在平面相垂直的方向。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线汇聚层包括:入光平面和多个凸起结构;
所述多个凸起结构设置在所述入光平面背向所述发光层的一侧。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多个凸起结构中任一凸起结构的侧面为三角形且沿第二指定方向延伸。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三角形为等腰三角形。
5.如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三角形两个底角的角度均小于90度。
6.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多个凸起结构中任一凸起结构为棱锥结构。
7.如权利要求1-6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指定夹角小于30度。
8.如权利要求1-7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还包括盖板玻璃,所述盖板玻璃位于所述发光层和所述光线汇聚层之间。
9.如权利要求1-7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装置还包括盖板玻璃,所述盖板玻璃位于所述光线汇聚层的上方。
10.一种电子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电子设备包括如权利要求1-9任一权利要求所述的显示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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