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地板和制造地板的方法有效
| 申请号: | 201510618221.X | 申请日: | 2011-04-28 |
| 公开(公告)号: | CN105370009A | 公开(公告)日: | 2016-03-02 |
| 发明(设计)人: | 劳伦·梅尔瑟曼;马丁·施加尔特;伯纳尔德·提埃斯;本杰明·克莱门特;克里斯多夫·米尔森 | 申请(专利权)人: | 地板工业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E04F15/02 | 分类号: | E04F15/02;E04F15/18;B44F9/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路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002 | 代理人: | 张晶;王莹 |
| 地址: | 卢森堡*** | 国省代码: | 卢森堡;L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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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地板 制造 方法 | ||
1.一种包括基体和设置在所述基体上的顶层的地板,其中所述基体是合成材料板,所述顶层至少由衬里层、图案和透明耐磨层组成;所述衬里层具有比所述透明耐磨层更高的密度。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板,其中所述衬里层具有总计为所述顶层总厚度的至少45%的厚度。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板,其中所述衬里层是含乙烯基层。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板,其中所述衬里层包括过滤材料。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板,其中所述图案被应用至存在于所述衬里层和所述透明耐磨层之间的合成材料膜。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板,其中所述图案由基于UV油墨或基于溶剂油墨基础上的印刷图案组成。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板,其中所述基体具有高于每立方米300千克的平均密度。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板,其中所述透明耐磨层具有对应于所述顶层的总厚度的至少25%的厚度。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板,其中所述顶层进一步包括基于UV固化物质的表面层。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板,其中所述地板是通过成对的相对边缘限定的矩形形状,其中在至少一对相对边缘处,所述基体包括在所述合成材料板中形成的侧面,其中所述侧面包括机械连接装置,所述机械连接装置能够使在各自边缘的相似板之间垂直锁定,所述垂直锁定在垂直于已连接板的平面中有效,和/或能够使在各自边缘的相似地板之间水平锁定,所述水平锁定在已连接板的平面中并垂直于各自边缘有效。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地板,其中所述机械连接装置包括导致所述水平锁定的锁定部;其中在所述各自边缘之间形成两对水平有效锁定表面;一对所述水平有效锁定表面由所述基体的材料形成并以与所述地板的表面呈30°至约90°之间的角度延伸;第二对水平有效锁定表面由所述顶层专用的材料形成并基本上垂直延伸。
12.如权利要求10或11所述的地板,其中所述机械连接装置包括导所述垂直锁定的锁定部;其中在所述各自边缘之间形成两对垂直有效锁定表面;两对垂直有效锁定表面由所述基体专用的材料形成。
1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板,其中所述合成材料板包括作为过滤材料的木纤维。
1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板,其中所述合成材料板包括闭孔泡沫。
1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板,其中所述合成材料板是包括合成材料和木纤维的挤压板。
1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板,其中所述基体具有高于每立方米500千克的平均密度。
1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板,其中所述合成材料板是耐水的。
1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板,其中所述地板是坚硬的且不会被卷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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