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玉米杀虫剂在审
| 申请号: | 201510459866.3 | 申请日: | 2015-07-31 |
| 公开(公告)号: | CN105746593A | 公开(公告)日: | 2016-07-13 |
| 发明(设计)人: | 赵大全 | 申请(专利权)人: | 南通惠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类号: | A01N65/38 | 分类号: | A01N65/38;A01P7/04;A01N37/22;A01N43/70;A01N43/828 |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 地址: | 226000 江***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玉米 杀虫剂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杀虫剂,尤其涉及一种玉米杀虫剂。
背景技术
目前对杀虫剂在生态上和经济上的要求不断提高,特别是对于施用量、残留物的组成、选择性、毒性和生产方法的要求不断提高。由于杀虫剂在使用一段时间后,害虫会对其产生抗性。
因此,为解决上述问题,特提供一种新的技术方案。
发明内容
本发明提供一种玉米杀虫剂。
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玉米杀虫剂,以异丙甲草胺和西玛津为主要原料,还包括活化酯、废烟叶、乳化剂、蒸馏水和载体。
优选地,所述载体为高岭土、黏土或硅藻土。
优选地,各组分的重量份分别为:异丙甲草胺25-30份,西玛津20-25份,活化酯2-3份,废烟叶15-20份,乳化剂3-5份,蒸馏水30-35份和载体4-8份。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采用异丙甲草胺和西玛津为杀虫剂的主要成分,对玉米田的杀虫效果好,同时对害虫不产生抗药性,安全性好,不污染环境。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加深对本发明的理解,下面将结合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述,该实施例仅用于解释本发明,并不构成对本发明的保护范围的限定。
实施例1
一种玉米杀虫剂,以异丙甲草胺和西玛津为主要原料,还包括活化酯、废烟叶、乳化剂、蒸馏水和高岭土,各组分的重量份分别为:异丙甲草胺25份,西玛津20份,活化酯2份,废烟叶15份,乳化剂3份,蒸馏水30份和高岭土4份。
实施例2
一种玉米杀虫剂,以异丙甲草胺和西玛津为主要原料,还包括活化酯、废烟叶、乳化剂、蒸馏水和黏土,各组分的重量份分别为:异丙甲草胺27份,西玛津23份,活化酯2.5份,废烟叶17份,乳化剂4份,蒸馏水32份和黏土6份。
实施例3
一种玉米杀虫剂,以异丙甲草胺和西玛津为主要原料,还包括活化酯、废烟叶、乳化剂、蒸馏水和硅藻土,各组分的重量份分别为:异丙甲草胺30份,西玛津25份,活化酯3份,废烟叶20份,乳化剂5份,蒸馏水35份和硅藻土8份。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采用异丙甲草胺和西玛津为杀虫剂的主要成分,对玉米田的杀虫效果好,同时对害虫不产生抗药性,安全性好,不污染环境。
以上所述,仅是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是对本发明作任何其他形式的限制,而依据本发明的技术实质所作的任何修改或等同变化,仍属于本发明所要求保护的范围。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南通惠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南通惠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510459866.3/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