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基于社交平台的电子证据处理系统及处理方法在审
申请号: | 201510303900.8 | 申请日: | 2015-06-08 |
公开(公告)号: | CN105007301A | 公开(公告)日: | 2015-10-28 |
发明(设计)人: | 张平;郑雷 | 申请(专利权)人: | 杭州猿人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L29/08 | 分类号: | H04L29/08;H04L29/06;G06Q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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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310000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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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基于 社交 平台 电子 证据 处理 系统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网络社交平台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基于社交平台的电子证据处理系统及处理方法。
背景技术
随着各种计算机技术的普及,我们各类信息都在迅速的电子化。随之而来的,电子数据也正在成为各类纠纷中使用的重要证据。为此我国相关法律(民诉法、刑诉法)于2012年赋予了电子数据正式证据地位。但由于电子数据的脆弱性(易被篡改且难以鉴定),一般都需要通过第三方公证保全来提高电子数据的证据效力。
社交平台,是基于用户关系的帮助人们建立社会性网络的互联网应用平台。人们在社交平台上分享各种信息,信息传播的速度非常快、互动性非常高。也正因如此,社交平台极易出现网络版权侵权、网络人身攻击以及发布虚假消息等情况,同时又由于网络电子数据很容易删除或篡改,在发生纠纷时,利用公证处现场证据保全的方法对这些电子数据进行固定是最为有效的取证方法,但这一方式的效率低,经常错失取证的最佳时机,且采用该取证方式的成本较高。
因此,提供一种基于社交平台的电子证据处理系统及处理方法,使得普通用户在发现需取证的电子数据的当时即可通过社交平台对该数据进行取证保全,从而在需要的时候可以通过调阅存档文件对该电子数据进行验证,保证网络电子数据的证据效力,是本领域技术人员亟需解决的技术问题。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针对现有技术中的不足,提供一种基于社交平台的电子证据处理系统及处理方法。
第一方面,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基于社交平台的电子证据处理系统,包括取证服务器、数字签名模块、证据存储模块、出证模块:
所述取证服务器用来接收社交平台服务器转发来的源自社交平台客户端产生的取证请求,并根据该取证请求采集相应的数据同时生成记录文件;
数字签名模块,用来对记录文件进行数字签名、时间戳签名形成证据;
证据存储模块,对经过数字签名模块签名的证据进行存储;
出证模块,对证据存储模块中经过签名的证据进行完整性验证,根据通过验证的证据所记录的内容出具相应的报告;
所述取证服务器、数字签名模块以及出证模块均处于具备公信力的第三方监控环境下。
进一步地,所述社交平台服务器上开设有用户社交平台账号和取证服务社交平台账号,所述取证服务器运行取证服务社交平台账号且所述取证服务器上开设有用户取证平台账号,所述社交平台客户端运行用户社交平台账号,所述用户社交平台账号和用户取证平台账号绑定。
进一步地,所述取证请求中包含有需取证的数据所对应的网络地址参数和取证服务社交平台账号。相应的,所述记录文件中包含有取证服务器访问所述网络地址参数所获取的数据。
作为优选,所述取证服务器还用来将针对取证请求的处理结果通过社交平台服务器反馈给所述社交平台客户端。
作为优选,所述取证服务器上设有验证模块,所述验证模块用于在取证服务器接收到取证请求后验证用户社交平台账号和用户取证平台账号是否绑定,若绑定,则通知取证服务器处理取证请求,若未绑定,则将通知用户绑定账号的消息通过社交平台服务器发送至用户社交平台账号所对应的社交平台客户端。
进一步地,所述社交平台为微博、微信、论坛、QQ空间、问答社区、贴吧中的任意一种。
作为优选,所述数字签名模块还包括对记录文件进行加密的功能,相应的,所述出证模块还包括对记录文件进行解密的功能。防止记录文件不经授权就被查看。
第二方面,本发明还公开了一种基于社交平台的电子证据处理方法,该方法基于上述电子证据处理系统实现,包括如下步骤:
a.社交平台客户端发起取证请求,所述取证请求中包含有需取证的数据所对应的网络地址参数和取证服务社交平台账号;
b.所述社交平台服务器接收所述取证请求并将该取证请求发送至取证服务社交平台账号所对应的取证服务器;c.取证服务器接收该取证请求并访问取证请求中的网络地址参数,将获取到的数据生成记录文件;
d.数字签名模块对记录文件进行数字签名和时间戳签名形成证据后存储至证据存储模块;
e.出证模块对证据存储模块中经过签名的证据进行完整性验证,依据通过完整性验证的证据所记录的内容出具相应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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