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防止组播流量拥塞方法和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1510251192.8 | 申请日: | 2015-05-18 |
公开(公告)号: | CN104869075B | 公开(公告)日: | 2018-03-20 |
发明(设计)人: | 周绪龙;孙策;王伟 | 申请(专利权)人: | 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L12/801 | 分类号: | H04L12/801;H04L12/761 |
代理公司: | 北京德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11018 | 代理人: | 杨春香,宋志强 |
地址: | 310052 浙***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防止 流量 拥塞 方法 设备 | ||
1.一种防止组播流量拥塞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应用于与协议无关组播PIM路由器,包括:
接收上游PIM路由器在检测到本地的组播转发出接口出现组播流量拥塞时通过所述组播转发出接口发送的第一通知报文;
依据所述第一通知报文携带的拥塞出现标识确定所述上游PIM路由器本地的所述组播转发出接口出现组播流量拥塞,从本地组播转发表中找到一条满足以下条件的组播转发表项:入接口为本PIM路由器上连接所述上游PIM路由器的接口且未设置备份标记,新建一条从本PIM路由器至所述组播转发表项对应的组播源侧路由器且用于转发所述组播转发表项对应的组播流量的备用组播分发树,删除之前建立的从本PIM路由器至所述组播源侧路由器且用于转发所述组播转发表项对应的组播流量的主用组播分发树;
所述备用组播分发树未经由所述上游PIM路由器,所述主用组播分发树经由所述上游PIM路由器;
其中,所述删除之前建立的从本PIM路由器至所述组播源侧路由器且用于转发所述组播转发表项对应的组播流量的主用组播分发树包括:
当首次通过所述备用组播分发树收到所述组播源侧路由器发送的所述组播转发表项对应的组播流量时,向所述上游PIM路由器发送PIM剪枝消息以删除所述之前建立的从本PIM路由器至所述组播源侧路由器且用于转发所述组播转发表项对应的组播流量的主用组播分发树。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新建一条从本PIM路由器至所述组播转发表项对应的组播源侧路由器的备用组播分发树包括:
从本地单播路由表中查找目的地址为所述组播转发表项中的组播源地址的单播路由表项中的下一跳;
从所述下一跳包含的除所述上游PIM路由器外的其他PIM路由器中选择一个作为目标下一跳;
向所述目标下一跳发送第一加入报文以新建一条从本PIM路由器至所述组播源侧路由器且用于转发所述组播转发表项对应的组播流量的备用组播分发树,所述第一加入报文携带所述组播转发表项中的组播源地址、组播组地址。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当首次通过备用组播分发树收到所述组播源侧路由器发送的所述组播转发表项对应的组播流量时进一步包括:在所述组播转发表项上设置备份标记;
该方法进一步包括:
接收上游PIM路由器在检测到所述组播转发出接口恢复为组播流量不拥塞时通过所述组播转发出接口发送的第二通知报文;依据第二通知报文携带的拥塞消失标识确定所述上游PIM路由器本地的所述组播转发出接口恢复为组播流量不拥塞,在本地组播转发表中找到一条满足以下条件的目标组播转发表项:入接口为本PIM路由器上连接所述上游PIM路由器的接口、且设置了备份标记;
通过接收到第二通知报文的接口发送第二加入报文以建立从本PIM路由器至所述目标组播转发表项对应的组播源侧路由器且用于转发所述目标组播转发表项对应的组播流量的主用组播分发树,所述第二加入报文携带所述目标组播转发表项中的组播源地址、组播组地址;
当首次通过新建的主用组播分发树接收到所述目标组播转发表项对应的组播源侧路由器发送的所述目标组播转发表项对应的组播流量时,将所述目标组播转发表项设置的备份标记删除,并通过发送PIM剪枝消息删除之前建立的从本PIM路由器至所述目标组播转发表项对应的组播源侧路由器且用于转发所述目标组播转发表项对应的组播流量的备用组播分发树;判断在收到第二通知报文后是否又收到所述上游PIM路由器发送的第一通知报文,如果否,返回在本地组播转发表中找到目标组播转发表项的操作。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通知报文为可选Option字段项新增以下字段的PIM Hello报文:拥塞情况Congestion-Drop字段项、且所述Congestion-Drop字段项置为用于表示拥塞出现的拥塞出现标识;
所述第二通知报文为Option字段项新增以下字段的PIM Hello报文:Congestion-Drop字段项、且Congestion-Drop字段项置为用于表示拥塞消失的拥塞消失标识。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未经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510251192.8/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