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智能对话方法和使用所述方法的电子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510085453.3 | 申请日: | 2015-02-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4869225B | 公开(公告)日: | 2020-02-18 |
发明(设计)人: | 应文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宏达国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M1/725 | 分类号: | H04M1/725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王珊珊 |
地址: | 中国台*** | 国省代码: | 台湾;7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智能 对话 方法 使用 电子 装置 | ||
本公开提出智能对话方法和使用所述方法的电子装置。根据示范性实施例中的一个,电子装置可经由接收器而以第一通信类型接收第一通信且确定接收者状态。电子装置可基于接收者状态而将第二通信类型确定为最佳通信类型。电子装置可将第一通信转换为适用于第二通信类型的第二通信。电子装置可经由发射器而以第二通信类型发射第二通信。
技术领域
本公开涉及智能对话方法和使用所述方法的电子装置。
背景技术
例如智能电话等小型通信装置可提供过多的方式来允许智能电话的用户进行通信,范围从常规电话呼叫到较现代的方式,例如,文本消息传递、即时消息传递、进行因特网协议语音(VoIP)对话等。现代电子装置的通信可划分为以下这些类型中的至少一个:电路交换式(Circuit-Switched,CS)语音呼叫、短消息传递服务(Short Messaging Service,SMS)、即时消息传递(Instant Messaging,IM)(例如,ICQ、AOL、MSN信使、Line等)、VoIP语音呼叫(例如,使用例如Line或Skype等专有软件而进行的呼叫)和视频呼叫。
虽然例如基于SMS和IM的对话等存储转发式(store-and-forward)对话可被视为较不具侵入性,但例如CS语音呼叫、VoIP呼叫或视频呼叫等多数实时对话可被视为具侵入性。举例来说,当接收者在接收到呼叫时是需要全神贯注(例如,驾驶汽车或操作重型机械)的时候,上述实时对话可为是侵入性的。类似地,接收者可能发现自己处于不适合参与实时对话(例如,接收者正在开会、处于电影院中、看医生、约会等)的境况下。且,接收者可能处于接收者根本不能够接收通信(例如,当接收者正在睡觉、坐在牙医诊疗椅上、被麻醉等)的境况下。在这些不适宜的境况下,可由于不能够或不愿意实时地参与对话而错过或延迟重要呼叫。
此外,接收者可能偏好除对话的起始者使用的类型外的不同的(上述的)类型的对话。举例来说,当呼叫者呼叫被呼叫方时,呼叫可为通过从电话呼叫界面拨号而起始的CS语音呼叫类型的对话,且被呼叫方将需要从电话呼叫用户界面(UI)接收电话呼叫而进行CS语音呼叫服务。换句话说,被呼叫方的电子装置实际上不可以选择实时地使用服务不同类型的通信的UI或直接应答CS呼叫。按照惯例,接收者可需要首先手动地拒绝或不应答CS呼叫且通过使用例如即时消息等另一通信方式而将消息发射回发送者。另举例来说,当呼叫者将文本消息(其为SMS类型的通信)发送到被呼叫方时,被呼叫方将需要从服务SMS类型的通信的用户界面接收文本消息。换句话说,被呼叫方的电子装置不可以选择使用服务不同类型的通信的UI来参与传入的文本消息。
发明内容
因此,本公开涉及智能对话方法和使用所述方法的电子装置。
在示范性实施例中的一个中,本公开涉及一种电子装置,其至少包含(但不限于):发射器,用于发射信号;接收器,用于接收信号;以及处理器,电耦接到所述发射器和所述接收器。所述处理器经配置以至少:经由接收器而以第一通信类型接收第一通信且确定接收者状态;基于所述接收者状态而将第二通信类型确定为最佳通信类型;将所述第一通信转换为适用于所述第二通信类型的第二通信;以及经由发射器而以所述第二通信类型发射所述第二通信。
在示范性实施例中的一个中,本公开涉及一种智能对话方法,其至少包含(但不限于):经由接收器而以第一通信类型接收第一通信且确定接收者状态;基于所述接收者状态而将第二通信类型确定为最佳通信类型;将所述第一通信转换为适用于所述第二通信类型的第二通信;以及经由发射器而以所述第二通信类型发射所述第二通信。
为了使本公开的上述特征和优点可理解,下文详细描述伴随着图式的示范性实施例。应理解,以上一般描述和以下详细描述都是示范性的,且希望进一步解释如所主张的本公开。
然而,应理解,此概述可能不含有本公开的所有方面和实施例,且因此并不意味以任何方式为限制性的。而且,本公开将包含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明显的改进和修改。
附图说明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宏达国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宏达国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510085453.3/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