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终端有效
申请号: | 201510054389.2 | 申请日: | 2015-01-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4618558B | 公开(公告)日: | 2017-12-29 |
发明(设计)人: | 高建通;罗化;肖志龙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金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M1/2745 | 分类号: | H04M1/2745 |
代理公司: | 广州三环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44202 | 代理人: | 郝传鑫,熊永强 |
地址: | 518040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终端 | ||
1.一种通信终端,其特征在于,包括:
获取单元,用于获取终端的联系人列表,并获取所述联系人列表内的联系人的特征字符;所述特征字符包括所述联系人列表内的联系人的首字符,或者所述特征字符包括所述联系人列表内的联系人的首字符和除所述首字符外的其余字符;
排列单元,用于将所述联系人列表内的联系人按照所述特征字符进行排列;
显示单元,用于显示当前需要显示的联系人的特征字符,其中,所述当前需要显示的联系人中至少存在一个联系人的特征字符以第一种显示方式进行显示,所述当前需要显示的联系人中至少存在一个联系人的特征字符以第二种显示方式进行显示;
当所述特征字符为所述联系人列表内的联系人的首字符时,所述显示单元显示当前需要显示的联系人的特征字符的方式具体为:
所述显示单元将当前需要显示的联系人内具有相同首字符的联系人中的第一个联系人的首字符以第一种显示方式进行显示,将所述具有相同首字符的联系人中除所述第一个联系人外的至少一个联系人的首字符以第二种显示方式进行显示,其中,所述第一种显示方式与所述第二种显示方式不同。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单元将当前需要显示的联系人内具有相同首字符的联系人中的第一个联系人的首字符以第一种显示方式进行显示,包括以下情况中的一种或多种:
所述显示单元将当前需要显示的联系人内具有相同首字符的联系人中的第一个联系人的首字符以不同的字体颜色进行显示;
所述显示单元将当前需要显示的联系人内具有相同首字符的联系人中的第一个联系人的首字符加粗显示;
所述显示单元将当前需要显示的联系人内具有相同首字符的联系人中的第一个联系人的首字符倾斜显示;
所述显示单元在当前需要显示的联系人内具有相同首字符的联系人中的第一个联系人的首字符前添加预设标识进行显示。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终端,其特征在于,
所述显示单元,还用于将所述当前需要显示的联系人内的至少一个联系人的首字符与除所述首字符外的其余字符进行区分显示。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单元将所述当前需要显示的联系人内的至少一个联系人的首字符与除所述首字符外的其余字符进行区分显示,包括以下情况中的至少一种:
所述显示单元将所述当前需要显示的联系人内的至少一个联系人的首字符以第一字体大小进行显示,以及将所述当前需要显示的联系人内的所述至少一个联系人的除所述首字符外的其余字符以第二字体大小进行显示,其中,所述第一字体大小与所述第二字体大小不同;
所述显示单元将所述当前需要显示的联系人内的至少一个联系人的首字符以第一字体类型进行显示,以及将所述当前需要显示的联系人内的所述至少一个联系人的除所述首字符外的其余字符以第二字体类型进行显示,其中,所述第一字体类型与所述第二字体类型不同。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终端,其特征在于,当所述特征字符包括所述联系人列表内的联系人的首字符和除所述首字符外的其余字符时,所述显示单元显示当前需要显示的联系人的特征字符的方式具体为:
所述显示单元将当前需要显示的联系人内具有相同首字符的联系人中的第一个联系人的首字符以第一种显示方式进行显示,将所述当前需要显示的联系人内的至少一个联系人的首字符和除所述首字符外的其余字符以第二种显示方式进行区分显示,其中,所述第一种显示方式与所述第二种显示方式不同。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单元将当前需要显示的联系人内具有相同首字符的联系人中的第一个联系人的首字符以第一种显示方式进行显示,包括以下情况中的一种或多种:
所述显示单元将当前需要显示的联系人内具有相同首字符的联系人中的第一个联系人的首字符以不同的字体颜色进行显示;
所述显示单元将当前需要显示的联系人内具有相同首字符的联系人中的第一个联系人的首字符加粗显示;
所述显示单元将当前需要显示的联系人内具有相同首字符的联系人中的第一个联系人的首字符倾斜显示;
所述显示单元在当前需要显示的联系人内具有相同首字符的联系人中的第一个联系人的首字符前添加预设标识进行显示。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深圳市金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未经深圳市金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510054389.2/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汽车信息娱乐装置及系统
- 下一篇:无线通讯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