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LED广告播放监测平台有效
| 申请号: | 201510035411.9 | 申请日: | 2015-01-23 |
| 公开(公告)号: | CN104599157B | 公开(公告)日: | 2018-07-06 |
| 发明(设计)人: | 蒋逸韬;王崇文;吴芳雪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理工大学 |
| 主分类号: | G06Q30/02 | 分类号: | G06Q30/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理工正阳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639 | 代理人: | 王民盛 |
| 地址: | 100081 北京市***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关键词: | 手机客户端 数据库 后台管理系统 服务器模块 广告播放 监测平台 播放 结果存入数据库 信息获取请求 信息技术领域 传输效率 广告播出 广告传媒 广告投放 广告信息 基本信息 频次统计 手机客户 数据传送 数据计算 用户需要 时效性 信息化 广告 录入 服务器 存储 扫描 传输 记录 | ||
本发明涉及一种LED广告播放监测平台,属于广告传媒领域和信息技术领域;由数据库、服务器模块、手机客户端模块和后台管理系统组成;所述数据库用于存储与广告相关的所有信息;所述服务器模块用于根据手机客户端的信息获取请求从所述数据库获取相关数据并传给手机客户端以及根据手机客户端传输来的数据计算出播放频次后将结果存入数据库;所述手机客户端用于显示用户需要的广告信息以及获取广告播放的数据,并将扫描的数据传送至服务器;所述后台管理系统用于管理员录入所有广告的基本信息以及根据数据库中记录的广告播放频次统计广告播出情况并生成报表。对比现有技术,本发明将广告投放公司的整体业务信息化,传输效率高、时效性好。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LED广告播放监测平台,属于广告传媒领域和信息技术领域。
技术背景
繁华大街上随处可见的广告并不是厂商直接投放,而是通过一些广告投放公司。这些公司与厂商签订合同后,厂商将自己的广告片交与他们,他们再与各处的LED广告屏持有者联系,达成共识之后才将广告投放到广告屏上。繁华地段广告屏的租用价格十分昂贵,为了得知广告屏的持有者是否按照合同规定播放广告片,厂商需要找人去实地拍摄,然后将视频发送给后台,之后通过人工查看视频内容计算一段时间内某广告片的出现频次来检测是否达到合同要求的播放频次。然而,当前的这种方式让广告投放公司十分不便,主要在于以下几点:1.视频文件很大传播较慢。2.拍摄人员工作繁重,并且广告投放点很多,公司需要花很大的精力与他们沟通以获得拍摄的视频。3.获取到视频文件之后还需人力打开视频去检验拍摄人员拍摄的广告播放点是否正确,及出现的广告片播放频次是否达标。4.对于投放的广告,记录散乱,无法统一管理。
在这种业务需求下,迫切需要通过信息化手段来管理广告的投放。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针对目前市场上缺乏一款高效的视频广告投放管理的信息化手段的问题,为用户提供一种方便快捷的LED广告播放监测平台。
本发明的思想是使用信息化的技术和手段,即以基于二维码扫描的方式取代繁复、传输效率低的视频录制方法,帮助广告投放公司记录和统计分散于各地的LED大屏上各个广告片的播放频次。
本发明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一种LED广告播放监测平台,由数据库、服务器模块、手机客户端模块和后台管理系统组成,手机客户端模块与服务器模块相连,服务器模块与数据库相连,数据库与后台管理系统相连;所述数据库用于存储与广告相关的所有信息;所述服务器模块用于根据手机客户端模块的信息获取请求从所述数据库获取相关数据并传给手机客户端模块以及根据手机客户端模块传输来的数据计算出播放频次后将结果存入数据库;所述手机客户端模块用于显示用户需要的广告信息以及获取广告播放的数据,并将扫描数据传送至服务器模块;所述后台管理系统用于管理员录入所有广告的基本信息以及根据数据库中记录的广告播放频次统计广告播出情况并生成报表。
所述后台管理系统包括以下单元:
1.用户管理单元:用于查询、新增、更新和删除系统中的用户信息。
作为优选,系统中设置两种用户,分别对应两种权限,一种是管理员,该类用户能够进入后台管理系统;另一种是普通用户,该类用户仅能进入手机客户端模块,并且其ID由管理员生成,普通用户无权修改其ID。
作为优选,普通用户的ID中包含有用以区分不同城市不同区域的符号标识。
2.广告LED屏信息单元:用于查询、新增、更新和删除显示广告的LED屏的基本信息。
作为优选,LED屏基本信息包括LED屏所在城市、区县、街道、门牌的详细地址,LED屏业主信息,LED屏ID和每天LED开屏时长;
3.广告片信息单元:用于查询、新增、更新和删除广告片的基本信息。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北京理工大学,未经北京理工大学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1510035411.9/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