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锂离子电池用负极材料和其用途有效
申请号: | 201480044252.2 | 申请日: | 2014-08-04 |
公开(公告)号: | CN105453314B | 公开(公告)日: | 2017-10-20 |
发明(设计)人: | 村田浩一;武内正隆;石井伸晃;山姆·斯奥;尼古拉斯·马克斯;斯特金·普特 | 申请(专利权)人: | 昭和电工株式会社;优美科 |
主分类号: | H01M4/587 | 分类号: | H01M4/587;H01M4/36;H01M4/38;H01M4/62;H01M4/134;H01M10/0525;C01B32/05;C01B32/20 |
代理公司: | 北京林达刘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11277 | 代理人: | 刘新宇,李茂家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暂无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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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锂离子电池 负极 材料 用途 | ||
1.一种锂离子电池用负极材料,其包含具有含硅颗粒、人造石墨颗粒和碳覆盖层的复合材料,所述含硅颗粒为在颗粒表面具有SiOx层的硅颗粒,0<x≤2,所述含硅颗粒的含氧率为1质量%以上且18质量%以下,以具有200nm以下的一次粒径的颗粒作为主要成分,所述人造石墨颗粒具有鳞片状的形状,
在由所述人造石墨颗粒制成的成形体截面的480μm×640μm的矩形的视野中利用偏光显微镜观察光学组织时,自面积小的组织起累积面积,将该累计面积达到全部光学组织面积的60%的面积时的光学组织的面积设为SOP,自长径比小的组织起计数组织的数量,将组织整体的数量的第60%的组织中的长径比设为AROP,将由激光衍射法测得的体积基准的平均粒径设为D50时,具有如下关系:
1.5≤AROP≤6且
0.2×D50≤(SOP×AROP)1/2<2×D50。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锂离子电池用负极材料,其中,将人造石墨颗粒设为100质量份时,含硅颗粒的含量为5质量份以上且30质量份以下。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锂离子电池用负极材料,其中,对于人造石墨颗粒,利用显微拉曼分光测定器测定颗粒端面时拉曼分光光谱中测得的位于1580~1620cm-1的范围的峰的峰面积IG与位于1300~1400cm-1的范围的峰的峰面积ID之比IG/ID,即G值为5.2以上且100以下,由X射线衍射法测得的(002)面的平均面间距d002为0.337nm以下。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锂离子电池用负极材料,其由激光衍射法测得的体积基准的平均粒径D50为5μm以上且30μm以下。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锂离子电池用负极材料,其BET比表面积为7m2/g以上且20m2/g以下。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锂离子电池用负极材料,其中,利用显微拉曼分光测定器测定颗粒端面时拉曼分光光谱中测得的位于1580~1620cm-1的范围的峰的峰面积IG与位于1300~1400cm-1的范围的峰的峰面积ID之比IG/ID,即G值为1.65以上且10以下。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锂离子电池用负极材料,其中,由X射线衍射法测得的(002)面的平均面间距d002为0.339nm以下。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锂离子电池用负极材料,其中,所述碳覆盖层是将石油沥青或煤沥青进行热处理而得到的。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锂离子电池用负极材料,其中,碳覆盖层的质量在复合材料中为5质量%以上且30质量%以下。
10.一种糊剂,其包含:权利要求1至9中任一项所述的锂离子电池用负极材料和粘结剂。
11.一种锂离子电池用负极,其使用权利要求10所述的糊剂的成形体。
12.一种锂离子电池,其包含权利要求11所述的负极作为构成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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