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远侧股骨夹具组件有效
申请号: | 201480033579.X | 申请日: | 2014-04-11 |
公开(公告)号: | CN105283138A | 公开(公告)日: | 2016-01-27 |
发明(设计)人: | S.格兰特;X.董 | 申请(专利权)人: | 德普伊(爱尔兰)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A61B17/15 | 分类号: | A61B17/15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 代理人: | 严志军;胡斌 |
地址: | 爱尔兰*** | 国省代码: | 爱尔兰;I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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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股骨 夹具 组件 | ||
1.一种远侧股骨夹具组件,所述远侧股骨夹具组件与切割设备一起使用以在植入全膝关节假体的股骨部件之前切除股骨的远侧面,所述切割设备包括适于插入到所述股骨的髓腔中的杆,和被构造用于引导切除所述股骨的所述远侧面的远侧股骨切割台,其中所述远侧股骨夹具组件能够将所述远侧股骨切割台定位在左腿或右腿上并且包括远侧股骨夹具,所述远侧股骨夹具包括用于以预设外翻角滑动地接收所述杆的至少一个通道以及适于取决于其两个翻转取向邻接抵靠左腿或右腿的所述股骨的所述远侧面的远侧端面:在第一翻转取向下,可将所述杆插入在所述至少一个通道中的选定通道中,所述选定通道针对所述左腿和右腿中的一个具有所述预设外翻角,并且在第二翻转取向下,在所述远侧股骨夹具绕夹具纵向轴翻转约180°之后,可将所述杆插入在所述至少一个通道中的选定通道中,所述选定通道针对所述左腿和右腿中的另一个具有所述预设外翻角。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远侧股骨夹具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远侧股骨夹具组件包括远侧股骨夹具外伸支架,所述远侧股骨夹具外伸支架与所述远侧股骨切割台关联并且具有至少一个竖直支脚,所述至少一个竖直支脚用于插入到形成于所述远侧股骨夹具中的至少一个竖直通孔中,以从所述夹具外伸支架的两侧接收其所述至少一个竖直支脚。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远侧股骨夹具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远侧股骨夹具适于允许所述杆插入在所述至少一个通道中的所述相同选定通道中,并且通过使所述远侧股骨夹具翻转来针对所述左腿和所述右腿产生相同外翻角。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远侧股骨夹具组件,其特征在于,当所述夹具被定位进行使用时,所述至少一个通道以会聚方式相对于所述夹具纵向轴朝所述股骨延伸。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远侧股骨夹具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通道包括两个通道,所述两个通道之间的外翻角差值为1°至3°并且所述两个外翻角均在4°与10°之间。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远侧股骨夹具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两个通道适于接收所述杆,以对应于5°外翻角和7°外翻角切除所述股骨。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远侧股骨夹具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远侧股骨夹具包括引导杆和整体形成于所述引导杆的远侧端部处的定位台,所述至少一个通道穿过整个所述引导杆和所述定位台朝所述股骨延伸,所述至少一个竖直通孔从所述定位台的上表面延伸至下表面。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远侧股骨夹具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台包括两个止动板,所述两个止动板从所述上表面和所述下表面突出并处于所述定位台的远侧端部处。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远侧股骨夹具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远侧股骨夹具外伸支架具有支撑件,所述支撑件具有梁和从所述梁竖直向下延伸的所述至少一个支脚,和布置在所述梁上的夹子,所述夹子具有钩状顶端以咬入形成于所述远侧股骨切割台的上表面中的中心孔中。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远侧股骨夹具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远侧股骨夹具外伸支架的所述至少一个支脚中的至少一个具有围绕其下端周向形成的沟槽,并且C形夹被布置在所述沟槽中以提供摩擦,从而防止所述远侧股骨夹具外伸支架滑出所述远侧股骨夹具。
11.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远侧股骨夹具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远侧股骨夹具外伸支架还包括凸耳,所述凸耳从所述梁向远侧延伸以插入到形成于所述远侧股骨切割台的所述近侧表面中的中心开口中。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远侧股骨夹具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耳包括基本圆柱形部分和截顶锥体部分,所述截顶锥体部分的最大直径小于所述圆柱形部分的直径,所述远侧股骨切割台的所述中心开口为具有阶梯式部分的渐缩沉孔。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远侧股骨夹具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远侧股骨夹具的每个止动板均具有适形于所述凸耳的基部部分的底部形状的中心凹槽。
14.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远侧股骨夹具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引导杆具有渐缩形状或锥体形状。
15.根据权利要求13所述的远侧股骨夹具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定位台包括至少一个固定孔,所述至少一个固定孔穿过所述定位台从其近侧表面延伸至其远侧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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