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双柱式木结构交通标志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1420787515.6 | 申请日: | 2014-12-11 |
公开(公告)号: | CN204475207U | 公开(公告)日: | 2015-07-15 |
发明(设计)人: | 姜明;张巍汉 | 申请(专利权)人: |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
主分类号: | E01F9/011 | 分类号: | E01F9/011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达信恒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91 | 代理人: | 宋珊珊 |
地址: | 100088***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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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双柱式 木结构 交通标志 装置 | ||
1.一种双柱式木结构交通标志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两个木制立柱;
与所述木制立柱固定的拼接标志板,其包括多个木制板条和拼接件;相邻的两个木制板条相接触的侧面设置有相对的拼接用盲孔;所述拼接件与相邻两个木制板条相对的拼接用盲孔固定使相邻的两个木制板条拼接在一起。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双柱式木结构交通标志装置,其特征在于,设置有拼接用盲孔的木制板条侧面设置有沿其长度延伸的拼接凹槽,所述拼接用盲孔自所述拼接凹槽的槽底向所述木制板条内延伸;所述拼接件包括拼接管和自所述拼接管两端延伸的插接筋条;
所述插接筋条与相邻两个木制板条相对的拼接用盲孔粘接固定,所述拼接管与拼接凹槽固定。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双柱式木结构交通标志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拼接管的长度是所述拼接凹槽深度的两倍,所述插接筋条的长度等于所述拼接用盲孔的深度。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双柱式木结构交通标志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拼接管和插接筋条是钢制的。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双柱式木结构交通标志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拼接用盲孔是多个,所述多个拼接用盲孔沿其所在侧面的长度方向等间隔设置。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双柱式木结构交通标志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木制板条是长方体形木制板条。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双柱式木结构交通标志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木制立柱是两个且相对设置;所述两个木制立柱相对的侧面设置有固定凹槽;所述拼接标志板具有两个相互平行的第一侧边;
所述拼接标志板的第一侧边固定在所述固定凹槽内。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双柱式木结构交通标志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螺栓和与之配合的螺母;
沿所述木制立柱的长度方向设置有多个立柱通孔且每个立柱通孔贯穿固定凹槽槽壁;所述第一侧边具有拼接标志板通孔;
所述螺栓和与之配合的螺母,立柱通孔和拼接标志板通孔将拼接标志板的第一侧边固定在所述固定凹槽内。
9.根据权利要求1-8任一所述的双柱式木结构交通标志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用于埋在地面以下的固定基础,所述固定基础包括基础件,固定件和浇筑体;
所述基础件包括底壁和围合在其四周的侧壁,所述固定件包括固定底板和套管,所述套管的第一端与所述固定底板固定;
所述固定底板置于所述基础件的底壁之上且所述套管的第二端与基础件的侧壁相平,所述浇筑体浇筑在所述基础件的侧壁和所述套管之间;
所述木制立柱固定于所述套管内。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双柱式木结构交通标志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浇筑体是钢筋混凝土;所述木制立柱和所述套管之间通过水泥砂浆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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